打好“组合拳”!翁源县司法局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19 10:06:07 字号:[大中小 ]
今年以来,翁源县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超98%。这得益于翁源县司法局为切实保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服务效果,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
实现制度审查“双规范”。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先后制定《法律援助服务窗口首问首办责任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类案件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办事处受理案件管理规程》《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等,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统一归档。
把好卷宗材料审查质量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管理办法》以及目录要求,细致核对承办律师从接受指派到案件办结的每一份案件文书材料,查核案件每一阶段办理时间,对案件材料整理不规范、文书不齐全或质量不高的卷宗提出整改意见并回退。同时,对承办人员办案不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在册,对符合规范的案件按规定依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确保每一宗归档的卷宗经得起审查。该局通过制度建设和归档审查,对法律援助卷宗实现“双规范”。
开展自评他评“双评查”。该局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每一本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均附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表》,设置自评和他评双重评查考核。该局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不同种类案件有针对性设置评分细则,案件归档时由承办人员对案件办理质量先行评分。同时,每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质量评查活动,由市法律援助处对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复评,经自评他评“双评查”,对办案质量进行评级,切实加强承办人员认真办理案件的自觉性和荣誉感,形成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
做好群众机关“双监督”。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积极作用,向每个案件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情况调查表》,让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办案质量进行评定。同时,实行受援群众回访制度,不定期抽查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和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召开受援群众座谈会和律师会议等方式,了解承办律师的办案情况,评估承办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办案质量。(翁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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