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0 14:59:47 字号:[大中小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发〔2021〕22号)和《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韶委字〔202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打造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争当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镇域经济发展先行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三)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各中小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四)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我县公民宪法宣誓平台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在全县中小学校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进校园、“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
(五)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做好民法典宣传阐释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推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执法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公众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民法典讲师团常态化宣传,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产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建设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公园。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六)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生态保护、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消防安全、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在翁港澳台企业、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在翁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学习宣传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提升翁源特色现代化农业质量效益,大力宣传与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技术防治、农业灾害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宣传与山林、水田开发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农村依法有序开发。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宣传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九)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翁源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将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公务员培训、市场经营主体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帮助市场主体在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形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氛围。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法治文化活动。
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涉企业纠纷或劳动争议等人民调解宣传等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守法诚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聚焦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和全县发展大局,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十)深入学习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河湖管理、污染治理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宣传与绿色生产和消费、绿色生活、节能减排降碳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十一)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普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制度。各级政府每年要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部门、各级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法院案件庭审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中小学教科书目录。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大学校普法宣传力度。5年内对全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工作。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持续组织参加全县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活动。积极创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加快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青少年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到基地接受1次以上的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性侵及禁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律进乡村”活动力度,依托农家书屋建立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大力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推行外来务工人员岗前法治教育机制。
(十二)推动实践养成。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日常行为中养成守法习惯。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主题活动,加强《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和实施,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十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法治文化特色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体验路线。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实现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全覆盖。培育县、镇、村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创意基地和普法工作室。
(十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黄洞村红色教育基地等一批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翁源特色,擦亮翁源采茶戏品牌,指导有关表演团体创作及排演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十五)深化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深化法治县、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创建活动质量。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大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结合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乡村建设,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国家宪法日和中国农民丰收节、广东省法治文化节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志愿服务,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以及征地拆迁、土地承包、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未成年人保护、乡村科学普及、文化遗产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宣传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组织培育“法律明白人”。
(十六)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制定自律性社会规范。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十七)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八)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培育以案普法品牌,使依法处理案件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释法说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加强释法析理。
(十九)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等方式参与普法。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二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大农村(社区)“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力度,探索普法服务新模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翁源建设、平安翁源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十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组织参加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利用影院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推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在地标性场所、景区、公共交通站场等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三)加强工作保障。5年内分级对全县普法人员轮训1次。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把普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时,要结合活动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加强评估检查。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未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按规定视情况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或进行约谈。县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县普法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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