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司法局开展《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践活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7 15:24:09 字号:[大中小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关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我县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9月26日,翁源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在翁源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2023年《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实践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对《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的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参与文明社区建设等条例进行了宣传讲解。引导辖区居民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与居民积极互动,居民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发表自己的见解,表示要从自身做起,学习并遵守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普及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效引导更多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用实际行动为争创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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