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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2 15:10:00 字号:[ ]

       自“1986-1990年”普法以来,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和“1986-1990年”普法规划,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基本战略内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行动,认真履行法治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保障经费

    “1986-1990年”普法期间,县统计局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充分保障普法工作经费,“1986-1990年”普法期间累计投入普法工作经费达30多万元(2021年下拨15万元到乡镇用于统计法治宣传)。

        二、压实责任,密切协作

       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法治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年12月底前向市统计局、县普法办报告当年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情况及下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业务股(室)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股(室)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推动县统计局法律法规学习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狠抓落实,卓有成效

       (一)切实抓好“关键少数”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党政领导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一是推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习,2019年以来,累计传达学习4次以上;二是推动各镇和相关部门在党委(党组)会上学习统计重要文件精神,2020年以来8个镇和20多个主要经济部门传达学习达1000多人次;三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镇党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二)突出抓好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986-1990年”普法期间,县统计局专业普法队每年对各镇、部门和企业统计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累计培训达41次,培训600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员的法治理念,筑牢源头数据。在2019年全市统计系统岗位技能竞赛中县统计局荣获团队第一名。同时,督促各镇每年对村级统计员开展统计法规培训4次以上,确保宣传全覆盖至村级,进一步夯实了我县农村统计基层基础。

      (三)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一是秉承“以执法检查为抓手,执法检查与统计法治宣传相结合”的工作理念,“边执法、边宣传”,五年来对8个镇、200多家“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维护统计秩序。二是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时点,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活动,不断增进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形成依法统计的浓厚氛围。据统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共组织了350名“两员”对1.2万户个体户、2185家法人和455家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组织了1940名“两员”对42万人进行《统计法》和普查条例宣传,县统计局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被推荐为省七人普先进单位表彰对象。

     (四)扎实推进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将其作为业务培训、案例指导、法治宣传的重要资料。2021年县统计局组织统计系统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广州市有关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印制了《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宣传折页和《统计应知应会》,通过警示教育,提高了统计人员对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数据失实极端危害性的认识,打造了一支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队伍。

       下一阶段,县统计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作出的“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全面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作出统计贡献。


翁源县统计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