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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4 10:13:15 字号:[ ]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县统计局紧紧围绕翁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确保统计工作规范,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政治方向正确,思想行动统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引导党员干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统计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深化学习机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组会(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9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三是深入研究部署。党组书记陈金华强调,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联系实际,形成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有机互动,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法治韶关、法治翁源建设

  县统计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完善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教育、依法决策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法治学习走在前、作表率,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组学习“第一议题”,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翁源县统计局党组中心组2024年理论学习计划》,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培训。2024年,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

  (二)具体落实措施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县统计局坚持党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干部任前考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考法用法、讲好法治课,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示范引领作用。

  2、深化统计法治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为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2024年7月下旬,县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议,局领导班子、各镇及相关单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和统计业务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传达学习《制度》、《意见》、《办法》和《规定》等相关内容。推动统计法律法规上常务会、常委会、进党校,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全力推进翁源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陈金华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局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金华担任组长,副局长黄够明、张阳敏为副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解决。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统计法治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党的领导贯彻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加强统计法治监督,规范依法统计行为。一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网对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不断完善统计违法惩处机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案必查、有假必惩,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三)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行政事项进驻公共服务大厅、普法教育、执法建设、政风行风等工作内容,以依法行政、优化环境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机制,加强协调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推动了我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立足统计职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意识形态促进统计中心工作发展,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主动发声,及时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统计数据,积极宣传发展成果,牢牢把控“涉数”舆情监管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话语权,着力弘扬为经济把脉、为高质量发展服务的正能量。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相关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中共翁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翁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安排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建立健全培训和考核机制,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制定《翁源县统计局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对统计执法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时长,提高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统计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和能力。

  2、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方面的人才建设和人力补充,充实执法资源。2024年,我局有3名干部职工通过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而考取统计执法证,补充执法力量。

  3、积极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局成立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和执法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执法检查的目的,严肃执法纪律,依照法律程序认真执法。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发文进行执法检查通知,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确保安排人员通知到位,明确检查重点,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加大对统计执法的宣传力度,要求各受检查单位认真进行自查。2024年9月,共完成18家“四上”企业数据检查,按相关指标核对,受检查企业正常经营,上报数与检查数一致,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提高了基础数据质量。

  (二)深入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数据统计工作,县统计局深入“四上”企业,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现场抽样核查及工作调研。2024年,对工业、能源、贸易、房地产业、建筑业、服务业、劳动工资、投资、畜禽调查、农业等专业和所有四上企业的源头数据真实性、项目的入退库进行“实地+线上”数据质量核查,其中对193家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我县制定经济决策提供了坚实的统计基础。

  (三)健全完善统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翁源县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翁源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翁源县统计局统计执法公示制度》《翁源县统计局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查活动,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社区、进机关。“普法+专业”,将统计普法与各专业业务相融合,利用专业培训会、交叉联审、业务指导等契机,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普法+执法”,以常态化执法和“双随机”抽查为重要抓手,深入全县规上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等企业开展现场普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刻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普法+协作”,与开发区、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走访调研,在抓好政策解读、业务规范化指导的同时,充当普法宣传员,有效提高统计普法知晓度。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乡镇统计工作定位不明晰。《统计法》规定,我国县以上政府设独立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但目前乡镇机构改革后,由经济发展办负责乡镇统计工作,没有编制依据,致使乡镇统计人员职级、编制无法明确,时间精力较难支配,不能全身心地投入本地执法工作,不能较好地完成繁重的执法任务。

  (二)执法人员库不够充实。统计法规定必须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才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而国家统计执法证要求连续从事3年以上统计工作的公务员或从事统计法治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务员方可报考,我局目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较少。2024年,我局已有3名干部职工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但还未颁发证书,未进行登记,暂无法在韶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录入数据。

  (三)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在普法形式上仍较为单一,宣传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社会民众特别是各类统计对象,对统计法规知晓程度还不高,统计法治未深入人心,部分统计人员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不够,在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治统能力。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要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到统计调查、数据审核、统计执法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履职,强化统计监督,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提升统计监测预警分析能力。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评估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动态掌握重点指标变化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对统计数据波动大的指标,特别是与同期相比出现大幅波动的指标,第一时间以专报的形式报送市统计局、县领导及有关部门,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决策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局、市局统一执法检查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联合各经济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及数据质量核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提升震慑力;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提升执法水平。督促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考试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证考试,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

  (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持续提升依法统计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抓住党政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强化统计系统学法教育,推进统计法治与统计业务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常态化学法,推进统计法进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采取“以案释法”、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治进企业、进机关。

翁源县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