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铁龙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18 16:07:19 字号:[大中小 ]
为加强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统筹指导,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为全县基层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政策制定、人选把关、选情把控、舆论引导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严把人选关。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把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选进“两委”班子,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根据不同村(社区)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换届,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严密组织实施,推行换届全程纪实管理,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5.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总体安排。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全面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从2020年12月开始换届选举,原则上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安排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力争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以这次换届为契机,同步抓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其他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任期相同。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职数配备
根据我镇村(社区)规模大小和治理任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
1.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龙集村、龙体村、龙化村一般设5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铁龙社区一般设 3名。
2.龙集村、龙体村、龙化村党支部各设委员5名,铁龙社区党支设委员3名。龙集村、龙体村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人组成,龙化村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4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一般共3人组成。
3.优化班子结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力争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两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能任满两届的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对于超过60岁,但表现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确有工作需要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可结合村(社区)情实际,经镇党委研究讨论,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4.配强“头雁”。持续做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县级联审和县镇联合考察,严把“头雁”质量关。大力培养使用“青苗”工程储备人选。积极选拔本地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医村教中的优秀人员。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防火防台风等重大任务中识别人才。
5.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推动“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质量双提升。
(二)任职条件
运用好村级巡察、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明确人选资格条件。
1.村(社区)“两委”成员除符合《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要突出“双好双强”,即:(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3)带富能力强。既有带头勤劳致富的本领和稳定的致富门路,又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济管理能力,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4)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做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工作,能够统揽村(社区)工作,工作有干劲有办法。
2.有《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严禁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3.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同一村(社区)“两委”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三、换届选举方法和步骤
村(社区)“两委”换届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部署启动、宣传动员、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和后续工作等,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前期准备。镇党委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村调研分析,重点摸准吃透重难点村(社区),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集中整顿,并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部署启动。镇委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镇党委向所辖村(社区)派出指导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倒排时间。镇村两级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上报请示,并按照批复开展筹备工作。
3.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通过集中宣传、教育动员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确定人选。镇党委研究制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村(社区)党组织制定本村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镇党委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初审,县有关部门进行联审,镇党委确定考察人选,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经请示镇党委批复后,签订纪律承诺。
5.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在镇指导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起草报告、准备文件、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布置会场等筹备工作。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选举,由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包括选举准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等。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村党组织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成员建议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组成,其成员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推选,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备好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2.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职位职数;各职位的候选人人数;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日期、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安排以及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公布。
3.登记参加选举村民。选举前应当对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原则上以户籍为条件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可依法予以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按时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并发放委托投票证和参选证,在选举日前7日不再办理补登手续。
4.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也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10日前依法公布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建议名单。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村民参加、无记名投票直接产生;可以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自荐和建议名单中的村民,也可以提名其他村民。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在县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5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依法开展选举竞争活动。
5.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村民委员会,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根据提名候选人名单做好选票设计,由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广泛动员组织村民参加投票,确保参选率达到93%以上。可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方式,也可以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方式进行投票;确需设立流动票箱的,须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一次性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也可先选主任、再选副主任、最后选委员。候选人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其他登记参加选举村民所得票数符合当选要求但未经过资格审查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得票情况,并在县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帮助下进行资格审查,于10日内依法公布选举结果。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
(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包括选举准备、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登记参加选举居民、提名居民委员会候选人、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等。
1.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和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组成,由社区党组织提出成员建议名单,并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户的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备好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工作。
2.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社区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委员会职位职数;各职位的候选人人数;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日期、选举方式;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安排以及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居民会议、户的代表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公布。
3.登记参加选举居民。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社区,通过设社区集中登记点和上门登记等方式开展参选居民登记,原则上以户籍为条件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居民,申请参加选举,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应当进行登记。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当予以登记。实行户的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一户(家庭)登记一名户的代表参加选举。经动员仍无意参加选举的不纳入本届参加选举居民(户的代表)名单。选举日20日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社区其他显要位置、各居民小组显要位置公布参加选举居民(户的代表)名单。在选举日前7日不再办理补登手续。实行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应召开居民会议(或户的代表会议)推选新一届居民代表,也可以将居民代表名额分到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及时发放参选证(或户的代表证、居民代表证),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可办理委托投票,其他选举方式的不能委托投票。
4.提名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社区党组织要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参加选举居民也可以推荐或者自荐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人选。召开登记参加选举居民参加的居民会议、户的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名,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经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5日前在居民委员会办公场所、社区其他显要位置、各居民小组显要位置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前,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依法开展选举竞争活动。
5.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户的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广泛动员组织居民参加选举,确保参选率达到93%以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居民、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投票,获得参加投票的过半数赞成票,经资格审查后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当选。提倡实行居民直接选举方式。
(四)做好村(社区)配套组织体系建设工作
1.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推选产生。人选应当熟悉村(社)情,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履职能力。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
2.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对村(居)民小组长人选推荐把关作用,选好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各镇要结合实际对村(居)民小组长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推动村(居)民小组长中的党员比例有较大提高。
3.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村(社区)党组织要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把好人选质量关。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村(居)民代表一般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4.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暂不进行换届的,可通过补选方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同步做好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和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广泛宣传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要求,采取制作换届纪律宣传画、明白卡、须知等务实有效方式,让换届纪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组织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
(二)加强全程监督。采取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方式,全面受理干部群众关于换届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的全方位监督。
(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来信、来访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专案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导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高度重视防范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加大风险防范和排查力度,建立风险防控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力量赴现场处置。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铁龙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挂点联系制度,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强化全流程把控,高质高效做好人选摸排、考察审查、选举组织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提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部门、村(社区)等,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隐患化解。各驻点领导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开展“民情夜访”、“ 社区吹哨、党员报到”等活动,利用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民小组党群服务室等阵地,与“两委”班子成员和拟新进人选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对重难点村(社区)的排查,逐个分析研判,坚持一村(社区)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开展集中整顿和台账动态管理,不整顿到位不换届。
(三)加强统筹指导。各村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帮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等,要发挥积极作用,指导帮扶村做好村级换届工作。统筹做好计划安排,既不拖延滞后,也不盲目追求进度搞扎堆选举。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委托投票、选票设计等环节,确保选举公正有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助推换届新风。
(四)注重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对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镇干部、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紧扣换届选举中的关键点、常见问题,明晰换届工作手册和指引,掌握政策要点,做好政策解答。坚持务实便捷管用,充分利用好镇街党校及其分教点,邀请“百人讲师团”成员进行政策辅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做好宣传发动。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换届纪律和经验做法,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强思想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引导党员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六)做好后续工作。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产生后,要在10日内做好印章、财务账目、工作档案等移交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意识。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集中培训。指导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任期目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细致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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