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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翁城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3-07 10:24:25 字号:[ ]

  关于成立翁城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镇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系统开展我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经镇党委同意,特成立翁城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德道(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涂清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梁耀明(党委副书记)

  官永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邝振书(党委组织委员)

  熊浩宇(党委统战委员)

  赖天文(党委综治委员)

  成      员:刘佩玲(纪委副书记、组织干事)

  刘晓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谢晓沣(派出所所长)

  何文强(财政所所长)

  韩慧聪(计生办主任)

  李  雨(综治办副主任)

  王  聪(纪委专职干事)

  黄乃明(人社所副所长)

  党委副书记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镇组织办和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工作部署落实、政策解释、指导检查和资料归档等;人社所主要负责审查采集对象参加养老保险待遇情况;纪委、派出所、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审查采集对象违纪违法处理情况;信访部门主要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财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扎实高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熊浩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中共翁城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