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翁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28 10:47:24 字号:[大中小 ]
关于调整翁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有关单位:
镇政府决定调整翁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志成(镇 长)
常务副主任:官永雄(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主 任:宋永新(党委副书记)
蓝小琴(宣传委员)
成 员: 蓝小琴(党政办) 何俊文(应急办)
许 军(供电所) 高国权(市场监管所)
徐思权(规建办) 傅顺娣(公共服务办)
刘亮鹏(派出所) 张汉双(第二人民医院)
廖文平(综治办) 刘志刚(公共服务中心)
何向阳(执法办) 杨德志(应急分队)
消防安全委员会第一责任人为镇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何俊文同志担任,负责专门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业务。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机构如下:
一、日常检查组: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整治工作,每月定期开展抽查,并负责跟进隐患整改情况,保障全面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
二、宣传教育组:负责做好消防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群众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保障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党建办(宣传)、应急办)
三、应急救援组:负责对消防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受灾人员救援及火灾扑灭工作。(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公共服务中心、派出所)
四、医疗救治组:负责做好消防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保障受灾人员及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公共服务办、第二人民医院)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组好后勤保障、救援物资供应、受灾人员的临时安置等工作,保障后勤服务、物资及时到位。(党政办、公共服务中心)
六、电力抢修组:负责做好火灾现场断电及灾后恢复供电工作。(供电所)
各部门按照组织机构分工,落实责任,协同合作,全力保障全镇消防安全。
翁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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