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翁源县野外用火举报重奖制度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16:28:31 字号:[ ]

翁源县野外用火举报重奖制度

    我县林地面积大,山形复杂,林边、山地作业人员多,农事用火频繁,森林防火任务艰巨,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提高野外用火破案率,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肇事者,教育广大群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纵火烧山的,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人民币8000元。

    二、举报非法炼山的,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人民币3000元。

    三、举报造成森林火灾并查实的依造成损失情况每宗奖励1000-3000元。

    四、举报在林区周边焚烧蔗叶、田基、秸秆等造成山火的,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五、举报农业生产野外用火,每宗奖励300元。

    六、举报电话:12119,2875122

    七、县委县政府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和负责,并保证奖金兑现。本制度从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