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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情况简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5 15:33:44 字号:[ ]

  春节假期结束,我县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阶段,自2月10日起,我局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医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韶应急〔2020〕23号)及县领导班子的工作部署,严格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检查,突出重点,源头治本。我县共有27家医药、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截至2月18日,共排查企业27家,其中共有17家已复工复产,下发了17份现场检查记录,共发现33项问题,已整改26项。执法人员还重点检查3家因疫情防控需求而生产酒精消毒液的企业,认真检查了工艺生产线,要求企业做好酒精消毒液原料(无水乙醇)的安全管理工作。

  疫情期间,企业安全复工复产面临严峻考验,我局恪尽职守,秉持以人为本原则,严格把好安全关,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落实“六个一”及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两手抓。始终坚持复工复产安全标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顺利、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