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韶关枫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溢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30 10:24:26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同意韶关枫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溢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0日-9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韶关枫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溢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有意见,请书面送韶关市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黄敏佳13172973774)。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关于拟同意韶关枫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溢蓬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公示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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