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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19 11:59:01 字号:[ ]

陈正达:

  翁源县江尾镇新生村大李组新行李山“9·14”砍伐桉树伤亡事故一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应将本单位《行政处罚告知书》((韶翁)应急告〔2022〕5号)送达给你,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韶翁)应急告〔2022〕5号)。处罚告知内容如下:

  你(个人)作为砍伐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制订科学的砍伐方案,砍伐间距设置不合理,未统筹考虑坡度较陡、林木茂密等事故隐患风险,砍伐时未安排专人指挥,未对砍伐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翁源县江尾镇新生村大李组新行李山“9·14”砍伐桉树伤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个人)作出人民币44129.6元(肆万肆仟壹佰贰拾玖元陆角)罚款的行政处罚。

  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个人)有异议,请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方式:0751-28121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