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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拟依法同意翁源县惠源氧气乙炔经销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0 17:16:53 字号:[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同意翁源县惠源氧气乙炔经销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翁源县惠源氧气乙炔经销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有意见,请联系韶关市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黄敏佳,17875099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