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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8:47 字号:[ ]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共翁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翁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翁法治委〔2022〕4号)要求,对全年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牢牢抓住减灾防灾救灾基本面,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力以赴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全系统积极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县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推进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领导带头学,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领学、重点学、交流学的形式,不断推进学习深入。三是开展集中学习,11月8日,局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知行合一抓好落实;二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强大动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三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队伍建设,以优良作风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贯彻。10月25日,我局开展双周讲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会上,局党委书记王海燕同志作了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主旨讲话,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二是扎实推动落实。围绕翁源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县委、县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共开展执法检查654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家,发现隐患941项,完成整改925项,整改完成率达98.3%。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年以来,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做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一是坚持带头学法,自觉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自觉学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亲自推动全局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推动形成事前规范、事中把关、事后跟踪“三位一体”的重大决策纠偏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落实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责任,促进安全法治化管理,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依法行政监督制,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1个和执法人员19名。指导推进移动执法信息系统的使用,促进了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体制,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目标、监督和奖惩四个机制,夯实法治工作基础。设立群众意见箱、举报箱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六是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文件的规定处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到行政案件,未出现过不出庭应诉、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不尊重司法权威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安排

  一是加强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以年度执法监管计划为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做到利剑高悬、形成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全县各行业单位安全监管执法处罚127宗,罚款3257.824万元。二是健全应急处置体系。以提升应急管理处置能力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力量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开展应急救援,今年以来,我县成功应对了1次寒潮、4次强降雨极端恶劣天气。三是积极排查化解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对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五、加强新安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

  年初,县安委办根据县领导指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全县一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镇、各单位、各企业以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线,积极开展宣贯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各级各单位各企业共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929场次,培训人员达46847人次。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落实落细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一是组织签订责任书。为严格落实地方党政及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与全县8个镇、33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年度工作清单,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根据省安委会及市安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文件精神,作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环,我县5月31日制定下发了《翁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牵头制定《翁源县党政部门和中省市驻翁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森林防灭火制度。制订《翁源县森林防灭火包镇包村包山头工作方案》及《翁源县森林防灭火“15条”工作措施》,对落实防灭火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发出相关提醒函。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协调“指挥棒”作用,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及各项专项攻坚整治行动为主线,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为重点,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专家协查等方式,围绕危化、矿山工贸、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源头管理,切切实实排查清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危化方面:县应急管理局通过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共检查企业641家(次),排查出隐患868处,整改714项,下发责令限期整改书89份,立案处罚1家。

  矿山工贸方面: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9家次、工贸企业113家次,出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6份,发现问题隐患257个,完成整改246个,整改率95.72%,立案查处企业5家,行政罚款2家。

  道路交通方面:共排查坝顶堤岸通道9处,景区2处,均已整改完成;完成省级督办隐患路段整改2处,完成市级督办隐患路段整改1处,完成急弯临水隐患路段整改2处;各乡镇学校周边路段已完成“三必上 ”整改100多处。共检查企业227家次,发现安全隐患86项,整改86项,整改率100%。

  消防安全方面: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执法检查企业单位252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104项,整改984项,立项查处12家次,处罚48家。

  建筑施工方面:县住建管理局共检查建筑施工工地24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25项,整改517项,立案查处并罚款3家,安全动态管理扣分2份。

  自建房排查整治:我县共排查相关自建房66356栋,录入系统数据3657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录入1764栋,确认39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6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整改建议,6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报告已出具,鉴定结果4栋为D级,2栋为C级,现正推进整改工作。

  燃气专项整治:县安委办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翁源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翁源县餐饮经营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成立由县住建管理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县餐饮经营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安全大检查。从8月9日至今,共出动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应急、工信等多部门检查人员185人次、检查餐饮企业等重点燃气使用场所357个,排查安全隐患252处;检查燃气企业共11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处,共发出整改通知127份。

  特种设备方面: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家次,抽查特种设备50台套,排查整治一般事故风险隐患15项,已整改11项,严重事故风险隐患2项,已整改2项,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处于整改期内,已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整改期内完成整改,发出监察指令书3份。

  (四)工作亮点及成效。一是亡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从事故总量看,今年以来我县虽然发生了17起事故,同比增长6.3%;但亡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同减少7人,降幅63.6%。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半年以来实现了“零事故、零伤亡”良好发展态势。二是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明显,今年以来,县安委办牵头部署了春节、清明、端午、五一等重点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份,我县各级各部门共检查企业6469家(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3624项,立案61个,行政处罚96宗,处罚金额3224.11元。三是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县成功防御了1次寒潮、4次强降雨极端恶劣天气,全县未发生因灾伤亡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五)存在问题分析。一是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部门及企业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特别是部分镇、村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存在麻痹思想。二是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因全县高速公路出口多,车辆保有量及过境车辆多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概率大。危化领域因高温天气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建筑工地进入旺季抢工期,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城镇燃气企业经营、充装、运输、储存等不规范行为仍然存在。非煤矿山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等风险。工贸行业安全基础薄,风险辨识不高。消防领域因居民用电量大,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不规范问题增多。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由于人员和职能的变换,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区域性、行业性安全监管。

  (六)2023年工作安排。2023年,我局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重点,动员全县,全员参与,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三管三必须”责任,提前谋划部署,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查漏补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好节前、节中的安全检查及以县党政领导带队的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点时段应急管理大检查。对全县所有的工商贸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覆盖率100%。

  四是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重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为应急管理提供重要保障。

  五是抓好乡镇执法。针对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对安全生产检查“查什么、怎么查”、对有关行业法律法规、监管要求、隐患排查治理不够熟悉等问题,按照《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引》,逐步完善乡镇系列执法配套制度,建立执法日志、工作台账,推动乡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