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0 17:22:32 字号:[大中小 ]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及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应急预案备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 2023年4月17日起,由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受理和登记的应急预案备案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行全程网办,不再受理纸质形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
二、自 2023年4月17日起,由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受理和登记的应急预案备案,县应急管理局初审环节由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代为受理,无需到县应急管理局办理。
三、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评审专家应切实提高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备案指引(试行)》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751-2837666)。
附件: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备案指引(试行)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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