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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拟依法同意明康泽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7 17:07:57 字号:[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同意明康泽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明康泽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有意见,请联系韶关市翁源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联系人:黄敏佳,17875099958)。


        附件:明康泽新材料(韶关)有限公司 - 变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