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陂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09 21:35:57 字号:[大中小 ]
关于印发《周陂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
《周陂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周陂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周陂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长效管理机制,压实镇村责任,加强对惜福公司的考核和日常监管,确保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规范高效,使全镇农村长期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机构
成立周陂镇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运营管理考核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张浩铎任组长,宣传委员黄日富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城建办、新农村建设办、两创办、财政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创办,由陈晓燕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立台账及对惜福公司的考核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同时,建立镇村工作微信群,并指导各村下载“元道经纬相机”APP 拍摄图片作为考核依据。
二、考核对象
(一)各行政村。
(二)广东惜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惜福公司)。
三、考核思路
(一)我镇根据本方案的考核标准,每月对惜福公司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与惜福公司结算。
(二)各村根据本考核方案的考核标准,每月对惜福公司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扣罚的资金,镇将作为“奖补金”每月下拨到各村统筹使用,用于平时村辖区范围的卫生保洁。
(三)县考核组暗访督查扣罚的资金和镇对村考核扣罚的资金,将优先从该“奖补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村办公经费中扣除。
四、考核内容
(一)对村的考核内容
1.机制建立健全。各村根据本考核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日常监督巡查情况工作台账,每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上传到微信工作群。没有建立日常监督巡查情况工作台账,并对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没有记录的,每月扣罚500元,直到按要求执行为止。
2.保洁员队伍建立情况。各村成立保洁队伍,原则上每个自然村一名保洁员(允许若干个相邻自然村共同聘请 1名保洁员,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自然村)。各村未按规定配备保洁员的,每月扣罚500元,直到按要求安排为止。
3.日常保洁情况。村庄内公共区域,每发现 1处成堆垃圾扣罚200元。
4.畜禽圈养情况。畜禽按要求圈养,每发现一处未圈养的扣罚500元。
5.垃圾清运情况。垃圾桶垃圾外溢成堆,每发现1处扣罚500元。如村已列入台帐并对惜福公司进行了处罚,则该问题不扣罚;如村未列入台账或未对惜福公司进行处罚,则每发现1处问题扣罚500元。
(二)对惜福公司考核内容。
1.保洁时间:每天实行 12 小时保洁(6:00—18:00),夏季延长至5:00-19:00,重要路段实行14小时保洁(6:00—20:00),未做到的,每次扣1000元。
2.垃圾收集点,未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外溢造成垃圾成堆且12 小时内未清运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 元。
3.镇域服务范围内,地面、水域(包括水圳、池塘等)有明显散落垃圾,有乱堆、乱倒垃圾现象且2 小时内未清扫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
4.镇域服务范围内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且2小时内 未清理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
5.镇规划区范围外的主要公路(国道、省道、县道)边、山边、水域、田边存在明显零散成片垃圾或卫生死角且12 小时内未清运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
6.镇区范围内的公厕管养保洁,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
7.镇内河水域(周陂水)存在水面漂浮垃圾且12小时内未清捞干净(洪水期间除外),沿途河堤两岸生活垃圾12 小时内未清理干净的,每发现一处扣1000元。
五、考核方法
(一)常规巡查考核。镇考核小组和各村按照上述考核内容,安排人员每天在环卫保洁区域内进行至少两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作为每月扣罚惜福公司服务费的依据。
(二)暗访督查。由镇考核小组采取不定期暗访巡查的方式,每月对各村进行 2 次以上暗访督查。考核小组每月考核结束后,由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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