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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镇驻村(社区)干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19 15:16:51 字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镇驻村(社区)干部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规范驻村(社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工作纪律,促进各村 (社区)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20个村(社区)的驻村(社区)干部(含驻村负责人和普通驻村干部)。

   二、工作职责

   以指导、督促、协助、服务为宗旨,经常下村指导,督促、协助村(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

   1.通过走村入户、参加村(社区)各类重要会议,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

   2.协助村(社区)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征地拆迁、护林防火、信访维稳等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3.督促村(社区)认真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按时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4.指导和帮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村(社区)干部年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5.走街串巷、进村入户,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的利益诉求,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情况,尽能力及时解决群众碰到的困难或问题。

   6.积极协调村(社区)“两委”干部之间关系,经常性与村(社区)干部、党员谈话谈心,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当好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7.帮助理清村级发展思路,指导制订和实施村级发展规划,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8.指导村(社区)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协助做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9.关注弱势群体,带领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慰问,关爱老党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

   10.协助村(社区)做好镇党委政府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11.审核把关所驻村(社区)报账手续,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三、工作要求

   1.结合双“113”工作机制,驻村(社区)负责人每周必须至少2次主动到所驻村(社区)开展工作,并由所驻村(社区)支书做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真实的,由支书负责。(考勤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

   2.驻村(社区)干部要积极参加村(社区)召开的“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等各类重要会议,协助指导村(社区)做好记录。

   3.驻村(社区)干部要参与村(社区)贯彻落实和推进镇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4.驻村(社区)干部要主动向镇挂钩班子成员汇报驻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所驻村(社区)党组织运行情况。

   5.驻村(社区)干部因自身业务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下村的,要向镇挂钩村(社区)班子成员请示(请假需提供纸质请假条),并妥善安排好所驻村(社区)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责任

   驻村(社区)干部出现下列问题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或处分。

   1.因工作不到位,致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对群众矛盾纠纷不察不问,任其发展而引发恶性事件的。

   3.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和不利于所驻村(社区)开展工作的事情。

   五、工作考核

   建立以驻村(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村级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驻村(社区)干部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中共周陂镇委员会

周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