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陂镇2023年度“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2 14:57:08 字号:[大中小 ]
各村(社区):
《周陂镇2023年度“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周陂镇委员会 周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周陂镇2023年度“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涵育文明乡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彰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典型事例,发挥乡贤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助推全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乡贤
在本镇居住或籍贯为本镇,在当地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有感人典型事迹的人士;长期参与或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在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对当地村民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和示范作用;热心公益事业建设,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好的群众口碑和社会影响力;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气,人际关系和谐。
(二)最美家庭
在周陂镇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推荐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廉洁守法、科学教子、和睦邻里、科技创新、勤劳创业、廉洁齐家、情系国防、热心公益、诚信经营、绿色节俭或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好婆婆
1.在周陂镇常住的家庭成员均可参评。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子女,不摆架子,对待儿媳平等,不啰嗦,不守旧,容易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直接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尊重媳妇私人空间,不打听媳妇的隐私。
4.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温柔善良,热心老年人公益事业。
5.在生活中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
在辖区内享有较高的威信。
6.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不重男轻女。
(四)好媳妇
1.周陂镇常住的家庭成员均可参评。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知书达理、有思想、从不插足别人之间的闲话 ,身
体健康、不抽烟喝酒,生活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做好媳妇本职工作。
5.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家庭和睦,爱老养老,使老人在衣、食、住、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
6.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邻里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7.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各村(社区)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二)上报时间要求
4月28日前上报完毕。
(三)填表要求
候选家庭和个人要填报推荐表,家庭生活或工作照片2张(jpg格式,相机横拍,不小于2M,无水印,每张图片配不超过30字的文字说明)。
(四)评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利用村组干部微信群、各村LED显示屏等平台,营造宣传氛围,提高活动知晓率。
2.推荐阶段(4月21日—4月28日):镇妇联动员各村(社区)妇联召开妇女议事会讨论推荐候选人;各村(社区)负责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再召开道德评议会,于5月8日在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后将候选对象上报镇党委。
3.评选阶段(4月29日—5月8日):由镇党建办牵头,镇妇联配合做好审核工作,根据推荐材料综合评选出“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各5名,并进行公示。
4.表彰大会(5月中旬)
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镇妇联结合周陂镇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系列活动和国际家庭日组织开展表彰大会。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群众思想建设的有效途径,明确专人,严格把关,精心组织策划实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来,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村(社区)要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结合实际,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使推出的人员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村(社区)要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宣传阵地,在宣传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张贴,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组织开展“最美乡贤、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优秀代表的宣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身边典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感染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使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使高尚的道德理念和文明风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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