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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13 10:44:29 字号:[ ]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现将《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翁源县周陂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翁源县委关于印发<翁源县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的公告》《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告》的规定,结合《翁源县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召集人制度(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人民政府为目标,建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二)坚持优化高效。全面梳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的公告》208项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法职能,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资源。

(三)坚持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推进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执法机制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快补齐执法短板、筑牢制度基础、强化执法保障,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设置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执法总召集人)、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分管领域执法召集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业务部门以及辅助执法人员组成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人员安排

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马宾(党委副书记、镇长)

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执法总召集人:官国翔(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召集人:何俊东(党委委员、副镇长)

交通、市场监管、林业召集人:温国恒(副镇长)

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畜牧召集人:黄玮(副镇长)

应急管理、水务召集人:黄海鑫(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陈国龙

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叶建林、丘文旺、杨晨毅

其他执法工作人员:各业务部门持有执法证人员以及辅助执法巡查队员。

四、工作职责

(一)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镇长)

1.按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工作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组织案件集体审议、集体讨论。

2.负责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审批。

3.定期听取执法总召集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分析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重点难点问题。

(二)综合行政执法分管领导(执法总召集人)

1.负责一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审批,指定案件承办人。

2.负责审批立案调查后发现不属于本镇执法事项的案件上报移送。

3.负责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社会危害后果等进行审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督促上报移送。参加重大案件的调查、审议和集体讨论。

(三)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执法召集人)

1.负责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执法。

2.负责牵头和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涉及的一般行政执法行动。

3.负责审批分管行业领域不属于本镇执法事项的违法线索移送;审批分管行业领域属于本镇执法事项的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内部移交。

4.参加分管领域的重大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执法队队长)

1.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2.负责审核违法线索、签发处置意见。

3.负责对接执法召集人和组织执法队伍开展重大行政执法行动。

4.对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违法行为,组织制作案件调查报告。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督促案件承办人补充、完善证据,保证案件办理合法适当。

5.负责对本镇执法人员实施的当场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审批。

6.按规定参加案件审议及参加重大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

(五)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

1.负责收集登记各渠道上报的违法线索,跟进《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违法线索处置分办表》流转办理、整理归档。

2.负责联络执法事项涉及的原县级职能部门指导执法业务,对接联络本镇执法事项涉及的业务职能部门明晰基本案情。

3.负责收集整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台账资料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材料。

4.参与违法线索核查处置、行政案件承办,整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卷宗,做好执法设备维护管理。

(六)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职责

1.依法履行所属部门业务的日常监督管理,按要求填写《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附件3),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巡查监管,及早发现违法现象,及时管制。

2.负责做好所属部门牵头组织的行政检查档案,每月28日将当月开展行政检查的情况汇总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3.参与违法线索核查处置,落实分管领导交办的违法线索处置意见;协助完成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工作以及涉及部门业务领域的行政强制执法和重大执法行动。

(七)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1.公安派出所职责:依法接收综合行政执法办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置阻挠、妨碍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依法扣押、查封的财物的违法行为,协助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2.各村(社区)、辅助巡查队员职责:负责农房管控、森林防火、土地非粮化非农化、采挖河砂等重点违法行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并依照工作流程上报;协助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违法线索发现及上报

线索来源包括:部门日常监管、辅助执法队员巡查、村(社区)巡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上级行政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其他途径获得的违法线索。

发现或接收违法线索的部门根据《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违法线索处置分办表》(附件2)填写违法线索发现时间、发生地点、当事人基本信息和线索简要情况上报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

(二)线索核查

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结合《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部门责任清单》拟办线索交办意见,通过粤政易app任务管理模块下发线索核查任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于一个工作日内对违法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复杂情形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核查处置期限可延长至两个工作日)后报对应部门分管领导签办处置意见。遇现场能解决处置的情形,经请示分管领导后现场处理完毕。

(三)执行实施

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根据分管领导处置意见组织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具体落实。巡查队员、业务部门对责令改正、限期停工整改的当事人开展针对性回访跟踪检查,动态掌握停工整改情况。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组织实施行政案件查办、移送,行政案件办理程序、文书范例和线索移送工作流程依据相关法规另行制定。

(四)资料归档

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及时整理收集办结的《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违法线索处置交办表》《周陂镇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工作图片及其他证据材料,汇总形成执法工作台账。

(五)定期汇报

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定期向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各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和指导所挂点村(社区)、分管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日常巡查、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依处理流程办理。综合行政执法调度中心(执法办)会同各业务部门,制定完善节假日应急执法工作制度。

(二)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各部门执法人员要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切实提高自身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执法人员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有关工作职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辅助执法巡查队员未及时发现上报违法线索的,将依据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行处理。镇纪委全程介入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保证执法全程公平公正。

(三)协同推进,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和辅助执法巡查队员要把思想统一到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确保镇综合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严守保密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