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翁城镇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翁城镇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19 16:05:35 字号:[大中小 ]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翁城镇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翁城镇委员会
翁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翁城镇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韶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和《翁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以铁的手腕坚决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辖区长治久安,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等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我镇建设成为韶关最安全稳定的地区之一。
二、联系指导安排
原则上由镇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各村(社区)和分管的行业单位。联系指导的镇领导同志定期深入到联系指导村(社区)、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检査、督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协调帮助所指导村(社区)、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在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方面给予扶持。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村(社区)、单位安排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指导检查督促机制。
要明确督导方向,掌握督导方法,提升督导能力,有的放矢地开展督导。要坚持问题导向,边发现问题边督促整改,推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补齐思想认识、线索摸排、打击力度和质量、宣传发动的短板。要严格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严实工作作风,敢于“揭盖子”,做到真督真见效。镇领导同志要定期调研、定期督办联系指导的村(社区)、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
1.督促领导责任落实。督促、指导联系的各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各联系单位的领导同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紧围绕三年目标,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每月向镇党委、政府全面报告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增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推动村(社区)、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督促线索摸排。了解各村(社区)、各单位线索摸排情况,指导线索移交应用,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履行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等方面的责任,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线索。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交和反馈机制,加强线索管理应用,确保形成全力打击态势。
3.督促案件线索核查。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犯罪线索进行督办推动,排除办案干扰。
4.指导典型例研判。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及时对打击战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深入剖析典型涉黑涉恶案例,从中找出规律性和代表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5.督促宣传发动。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真正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村入户、进街入巷、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建立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机制。
一是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情况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联系指导镇领导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要按照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联系指导镇领导同志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将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定期报县扫黑办。二是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根据镇领导同志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联系指导工作情况,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实施挂牌管理,定期通报各村(社区)、各单位落实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情况。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该问责的,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和程序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对认真履职,成效突出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对自身开展的专项检查情况要相应汇报联系指导镇领导。
(三)建立沟通会商机制。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定期召开沟通会商会议,邀请联系指导的镇领导参加,会前应将会议议程、会议需要研究的主要事项报送镇领导。镇领导同志应依时到会指导,了解掌握联系指导的村(社区)、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沟通会商的主要情况要及时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落实保密工作纪律。
要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
保密纪律,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附件: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表
附件:
镇领导同志联系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安排表
镇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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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指导村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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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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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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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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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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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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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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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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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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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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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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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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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村、腊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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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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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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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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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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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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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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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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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村、桂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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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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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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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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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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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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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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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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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坑村、了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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