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翁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三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翁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三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0-22 15:09:05 字号:[大中小 ]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现将《翁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三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翁城镇委员会
翁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8日
翁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三四”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翁城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突出“深挖根治,重点攻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三三四”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为我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综合治理,合力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人力资源、技术力量和平台优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依法严惩,务求打深打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强化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梳理串并,深挖根治,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打防并举,强化风险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密结合,主动开展深入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强化三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工作目标任务
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紧密结合,强化三大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对政治和意识形态、社会民生、基层治理等三大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2.任务分工
(1)强化政治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责任领导为镇宣传委员陈燕群同志,由镇宣传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参与。
(2)强化社会民生风险防控。责任领导为镇党委副书记宋永新同志,由综治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参与。
(3)强化基层治理风险防控。责任领导为镇组织委员邝振书同志,由镇组织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参与。
3.有关要求
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实施
(二)实行三个一工作机制
1.工作目标任务
实施一周一查比、一月一评判、一季一挂牌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压实各村居、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为镇党委副书记宋永新同志,由镇扫黑除恶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村居、派出所、人大办、党政办和其他有关单位参与。
(1)一周一查比。按照“两查三对比”制度要求,压实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要主动排查,梳理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每周要把摸排的线索与辖区内信访、警情、群众举报等情况进行对比,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提高线索摸排和办理效率。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十类打击重点对本行业、本领域进行深入排查,每周向镇扫黑除恶办报告一次线索排查情况。
(2)一月一评判。每月由镇扫黑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一方面,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稳定情况进行评判;另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士开展相应的社会评价,及时发现各村居、各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交由有关村居和部门落实整改。
(3)一季一挂牌。根据月度评判情况,每季度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选定摸排线索不力、工作成效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和单位各一个进行挂牌整治,推动相关单位抓好抓实专项斗争工作。
3.有关要求
各村居要于每周五将本村居开展线索摸排情况报镇扫黑除恶办;各成员单位要于每周五将线索摸排情况报镇扫黑除恶办;镇扫黑除恶办要及时通报月度评判情况和季度挂牌整治情况。
(三)开展四个深挖亮剑行动
1.工作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操纵基层治理、扰乱市场秩序“四个深挖亮剑行动”,加强对各类线索和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班打击,实行“一案三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利益链”。努力为在我县今年在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数、打财方面以及惩治“保护伞”方面均在全市排名中上的总体目标作出贡献。
2.任务分工
(1)深挖危害社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黄赌毒”和“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领导为派出所,由镇派出所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各村居、镇纪委、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
(2)深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非采”、偷排倾倒有害废弃物、违规野外用火、非法养殖和破坏河湖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领导为镇党委委员刘伟贤同志,由林业站和水管所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各村居、纪委、派出所、国土所、水管所、农业办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
(3)深挖操纵基层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组织、策划、煽动非正常上访、强占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操纵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牵头领导为镇组织委员邝振书同志,由镇组织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各村居、纪委、派出所、综治办、农业办、民政办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
(4)深挖扰乱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违”建筑、工程围标串标、垄断经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牵头领导为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建新同志,由城建办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各村居、纪委、派出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参与。
3.有关要求
(1)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于5月底前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抽调专职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小组。
(2)各专项行动小组要起底近3年来的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再梳理再研判,一是深挖一批“隐案”;二是实行“一案三查”,深挖背后“保护伞”利益链”,倒查部门的监管渎职行为。
(3)要精心谋划,选准突破口,敢于亮剑,打出战果。各专项行动小组到年底前要突破2-3个在行业内、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4)要密切配合、同频共振,专项行动过程中出现不密切配合、不支持,或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消极应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挂牌整治。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5)各牵头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底报镇扫黑除恶办,遇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扫黑除恶办每月汇总后报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9年5月)
由各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开展实施。
(二)推进阶段(2019年5月至12月)
各牵头领导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好“三三四”行动;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和四个深挖亮剑专项行动小组要紧紧围绕2019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突出深挖根源,务求打出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0年1月)
由镇扫黑除恶办收集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三三四”行动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部门要把“三三四”行动作为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任务来抓,深入研究具体做法,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 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方案,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抓、日常抓,推动行动有序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查。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调度指导,通过重点调研和跟踪督查等方式,跟进了解“三三四”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研究提出推动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加强行动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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