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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翁城镇森林资源管护社会化服务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翁城镇森林资源管护社会化服务及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0-22 16:22:11 字号:[ ]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翁城镇森林资源管护社会化服务及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翁城镇人民政府

2019228


翁城镇森林资源管护社会化服务及考核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镇森林资源安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主要指林地、林木)管护工作,提高森林资源管护的质量和水平,有效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使用林地(含非采)、违规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我镇林业生态安全。根据县政府决定将我镇林地、林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管护工作进行整体外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效果明显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为维护我镇稳定良好的林业秩序及林业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护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考核管理的要求,加强我镇辖区内的林地和林木管护、森林防火等工作的监管,实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使用林地(含非采)、违规野外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火灾逐年减少的目标,实现林区秩序稳定、林业生态安全的目标,为我镇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服务及考核范围

(一)全镇18个村(居)委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野外用火管理。

(二)全镇18个村(居)委的林地管护(含非法使用林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

(三)全镇18个村(居)委的林木管护(含盗伐、滥伐林木等)。

四、服务外包方式及要求

(一)社会化服务限于对林地、林木的管护和相关信息报送森林防火的监管巡查和预防扑救,一切涉嫌非法行为仍由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中标服务公司所聘人员滥用职权、监守自盗,则依法严惩。

(二)服务公司应熟悉全镇18个村委会的山林地及山

林服务范围,对区域内的森林火警火灾及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防控,做到服务范围内森林火灾及时发现和扑灭,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确保服务范围内无新增破坏行为。

(三)服务公司在聘用管护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现有的专职护林人员,聘用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服务公司须为聘用的管护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

(五)服务公司除使用林业部门原有扑火工具及器械设备外,须新增购置足够的工具和器械,确保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五、考核内容

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实行镇政府考核中标服务公司。

(一)镇政府森林防火工作成效:包括森林防火宣传、培训和演练;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发生宗数、过火面积和受害率等。

(二)镇政府林地管护工作成效:主要指非法使用地(含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三)镇政府林木管护工作成效:主要指盗伐、滥林木行为。

六、考核方式方法

(一)考核机构

由镇政府、林业站、翁南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等成立考核小组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以镇相关单位根据县考核实施方案规定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防火期每个月考核一次,其他时期每2个月考核1次。考核采用100分制。

(三)分值(评分标准见附件2)

1. 森林防火占总分的70%,70分。

2. 林地管护占总分的15%,15分。

3. 林木管护占总分的15%,15分。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用于对服务公司服务费的拨付根据每月(2个月)对各服务公司的考核结果,对照翁城镇森林资源管护考核明细表,计算出服务公司当月得分。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0(90)以上为合格。得分合格以上不扣减承包款,得分80-89(80),每差一分扣减管护费的1%,得分低于80分的,每差一分扣减管护费的2%

附件:翁源县森林资源管护服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