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本县政策解读

《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1-11 11:27:06 字号:[ ]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印发《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

  2025年114日,经翁源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照省、市最新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翁源县财政局对《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翁府办〔2022〕33 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四)《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资〔2024〕5号)

  三、《办法》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本次修订的核心目标是解决实践难题,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明晰审批权限、优化处置程序、规范收入管理与压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当前资产处置工作中的模糊地带与执行难点,最终建立起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约束有力的资产处置管理机制。

  四、《办法》修订的意义是什么?

  《办法》修订后的内容主要调整了处置形式及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办法》修订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筑牢安全防线,通过完善全链条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提升资产效能,通过优化流程促进资源盘活,更好保障履职和事业发展;三是压实管理责任,通过明确职责与强化监督,维护良好的国有资产管理秩序。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并附三份配套表格。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资产处置的定义、应当予以处置的具体情形以及处置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构建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架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细化了不同价值资产(特别是车辆)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并规定了应急状态下的特事特办程序。第十六条至第三十四条,分节详细规定了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六种处置方式的具体概念、适用情形、办理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其中,对报废资产的残值处理方式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公开处置与自行处置的界限。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的构成,并规定所有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级国库。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建立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明确了财政、审计、纪检等多部门的监督职责,并列举了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形。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办法的例外情形、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并同时废止了旧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