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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翁源县委 翁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创建平安翁源的实施方案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1 17:18:00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平安广东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通知》(粤办发〔2012〕34号)和《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韶关的实施意见》(韶发〔2012〕32号),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全面创建平安翁源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翁源的核心任务,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为主题,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坚持源头治理、预防在先、法治保障、文化引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翁源活动,着力在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上下功夫,实现维稳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工作,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标本兼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县。
    全面铺开阶段(2013年底):创建平安翁源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声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初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
    大力推进阶段(2015年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稳形势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良好发展阶段(2017年底):平安翁源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群众安全感在全市的排位靠前。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居全市前列,成为全市最稳定、最安全的县之一。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和具体指导全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创建平安翁源工作由县委专职副书记牵头负责,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具体协调和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见附件1),成员由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有关单位(见附件2)的主要领导组成。
    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翁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协调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有关单位,整合资源要素,具体推进实施创建平安翁源十大工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创新性项目;二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全县创建平安翁源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导、分类指导和推动落实,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研究制订考评县直相关部门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考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具体负责组织对各镇(场)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和考评;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五是承办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综治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县综治办工作人员为主,并从县创建平安翁源有关成员单位新录用人员或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中每年抽调5人集中办公,抽调人员每年一换,具体负责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
    任务分工:实施创建平安翁源十大工程,即法治建设工程、民生保障工程、群众权益保障工程、社会矛盾化解工程、公共安全防控工程、人口服务管理工程、“两新”组织建设工程、信息网络服务保障工程、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平安文化建设工程(见附件3)。围绕十大工程,各地各部门既要组织实施好规定项目,又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主动推出新项目,将创建平安翁源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整合资源要素,制定创建方案,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评,切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齐抓共管。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全面推动、全民共创共享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评推动等作用,紧紧围绕十大工程,落实具体项目,各承办部门(单位)要逐一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新闻媒体、民间智库等积极性,扎实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平安翁源。
    (三)严格督导检查。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督导,采取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依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平安创建工作投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平安创建经费保障机制。
    四、考评奖惩
    (一)考评工作组织。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考评,分层次、分类别出台平安创建考评指标体系,并适时修改完善。考评工作由各级综治委组织实施,采取下考一级、条块结合的办法,每年组织一次。
    (二)考评内容及程序。县考评各镇(场),镇(场)考评村(工区、居)委,严格按照《创建平安翁源考评试行办法》进行(见附件4)。县考评县直相关部门的办法另行制定。镇(场)考评村(工区、居)委参照县考评做法进行。
    (三)考评结果运用。把平安创建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评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予以批评问责。


    附件:翁源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温毅麟(县委副书记、县综治委副主任、县社工委主任)
    副组长:肖伟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工委副主任)
    陈建为(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社工委副主任)
    雷展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向阳(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社工委副主任)
    李翠红(县政协副主席)
    阮炳溪(县政府办主任)
    李天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叶俊桓(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温琼美(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