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举办第十八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
暨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表彰活动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8 17:29:30 字号:[大中小 ]
10月26日晚上,我县第十八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暨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表彰活动在文体广场举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丘雪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小英,县政协副主席李翠红,第四届和往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以及县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活动。
丘雪媚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丘雪媚说:进入新时代,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举办此次活动是一次生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实践,希望全县干部群众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践行公民道德行为,担当更大的社会责任。
近两年来,全县各级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在翁源致力建设大美“兰韵之城”中涌现了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新时代先进典型,全县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弘扬社会正气、引领文明风尚;用典型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鼓舞群众、激励群众;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举办了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经过组织推荐、遴选审核、宣传展示、网络投票、评委会评选、联合审核和媒体公示等程序,潘慧和等8名同志荣获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称号,陈益成等9名同志荣获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提名奖。
表彰活动首先观看《文明“入法” 善美韶关》宣传片,并现场提问观众相关知识,让观众在互动中增长知识。
公安系统、教育系统、税务系统、医疗系统等行业代表和历届道德模范共同倡议《践行文明行为 争做文明好公民》,号召全县人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翁源成功续创广东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活动表彰了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篇章进行。历届市县道德模范代表分别为本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颁奖。
表彰活动还穿插了歌伴舞《共圆中国梦》、歌曲《公民道德歌》、合唱《歌唱祖国》以及朗诵《家书》等精彩表演。
据了解,第十八个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暨第四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表彰活动由中共翁源县委宣传部、翁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文明委成员单位协办,翁源县融媒体中心承办,并在《兰韵翁源APP》全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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