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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第四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3 11:19:12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信用代码(登记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翁市监处罚〔2024〕0037号

梁*顺、陈*贵、梁*濠、胡*超未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案

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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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顺、陈*贵、梁*濠、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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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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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2024年6月27日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翁市监处罚〔2024〕0041号

韶关野派户外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罚款五千元

警告

韶关野派户外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91440229MABWKKXU56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以及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

李*华

尚未履行

2024年7月2日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野派.doc

行政处罚决定书-化妆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