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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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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信息

单位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27号邮政编码:512699
办公电话:0751-2875079  传真:0751-2875079E-mail:rm2875079@163.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负责人: 何伟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跨镇(场)、跨流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场)供水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县级权限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审核工作,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开展江河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江河湖泊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湖泊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开展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负责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十)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镇(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相关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财审股。

    (三)水资源与法规股。

    (四)规划建设管理股。

    (五)河湖管理股。

    (六)水保与农村水利水电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