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依法同意广东翁江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14 11:20:36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同意广东翁江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和韶关美之锦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3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次公示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龙仙镇朝阳路1号
联系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联系电话:2830099
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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