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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3-10 16:22:09 字号:[ ]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县委决定派出县委巡察组对翁城镇党委及所辖18个村(社区)党组织、县公安局党委、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对殡葬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资产资源租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领域开展机动巡察,时间为2025年3月上旬至6月中旬。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翁城镇党委及所辖18个村(社区)党组织。联系电话:18998656078,电子邮箱:wyxcyz2017@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法院党组,并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998656228,电子邮箱:18998656228@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并开展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998657972,电子邮箱:wyxwd3xcz@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并开展殡葬领域专项巡察、资产资源租售领域机动巡察。联系电话:18998651739,电子邮箱:wyxwd4xcz@163.com。

  信箱地址:翁源县委巡察办(翁源县龙仙镇龙翔大道8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或通过微信扫描“巡察监督平台”二维码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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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监督平台


中共翁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