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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作者:翁源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02 10:39:48 字号:[ ]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非凡之举、以改革之力,推动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强化现有帮扶政策衔接。将“十四五”时期作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行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调整优化和加大党建、产业、就业、技能培训、消费、小额信贷等支持措施,积极落实兜底救助类政策和各类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二)健全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持续跟踪其收支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调研、走访和排查以及巡视巡察、跟踪审计发现情况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完善民政、人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预警沟通机制,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对返贫的及时落实各项帮扶举措,实行动态清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3+1”保障成果,突出抓好基础教育,落实新时代广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两帮两促”行动,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因病因残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效防范因病因残返贫致贫风险。对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进行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有效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强化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及饮水安全的目标。

  (四)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完善风险评估、运营管护和收益分配等工作机制,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落实扶贫资产产权权属运营管护责任,深化“管资产、促产业、带农户”,并纳入乡村振兴资产管理范围。探索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完善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和分配机制,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加强镇村和行业部门监督,依法维护农户财产权利。

  二、全面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五)加强精准识别管理。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用好各部门现有数据系统,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做到精准识别精准管理。

  (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落实好省、市和县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大力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按照韶关市“韶州客家菜”“韶关保姆”“丹霞月嫂”品牌思路,打造独具翁源特色的“翁源客家菜”“翁源兰乡家嫂”品牌,积极推进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程,鼓励乡镇党校、职教中心开展培训服务。拓展低收入群众稳定增收渠道,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方式,组织动员低收入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深化与东莞市区域劳务合作,完善我县各类产业园吸纳劳动力就业管理机制,加强“村企”“校企”等招聘对接,积极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办好乡村振兴车间,对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推广“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加强不良行为惩戒。

  (七)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按照中央、省和市的要求,落实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单人保”调整优化后的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纳入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范围。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推进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八)加强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县人社部门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加强县镇两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实行兜底保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落实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关爱保障力度。稳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做好就业帮扶、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九)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坚持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将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等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范围,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适当帮扶。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着力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加快公共卫生应急和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

  三、全面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十)建立驻镇帮镇扶村机制。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东莞厚街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帮扶,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区域结对帮扶关系。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支持有条件的镇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改革试点。

  (十一)增强镇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用产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提档升级五年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兰花、蚕桑、水果、蔬菜、甘蔗等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结合各镇资源禀赋,精准选出最适合本地发展的1-2个主导优势产业项目,全力推动项目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注重向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打造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型升级的全县样板。扶持培育镇村特色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深入实施“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茶罐子”“花瓶子”系列培育工程,用市场化手段对本地特色农业进行优化整合,加强乡镇农产品冷链配送、加工物流中心建设,培育乡村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体。完善消费帮扶专柜专馆专区服务功能,促进脱贫地区优质农产品销售。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积极参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田园观光、乡村民宿、文化体验、科普研学等农旅、文旅新业态,做大乡村旅游经济。

  (十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注重保护传统村落;严格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宅基地统一规划和优化调整;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削坡建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逐步实施“五美”行动,持续抓好省际廊道等“四沿”区域美丽乡村示范带创建,逐级打造“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水、电、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和5G网络建设。

  (十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县镇村统筹,以县城品质提升“439”行动为切入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和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乡镇与乡村一体发展,深入推进“139+”美丽圩镇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提升圩镇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健全乡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运作,提升村庄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终端体系建设,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养老、托养、文体基础设施。组织动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乡村公共服务,加大扶持和培育扎根乡村的社工机构和公益志愿社会组织。推进乡村文化培育工程,挖掘、保护、传承、发展乡村特色文化。

  (十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连片包镇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特色产业开发、消费帮扶协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通过“6·30”活动平台大力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落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财政、金融、税费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乡村建设服务项目。

  四、全面加大政策支持衔接力度

  (十五)落实财政投入和金融服务。稳定现有财政投入政策,根据乡村振兴需要和财力状况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各镇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赋予镇级更多统筹权限,指导各镇村管好用好各级涉农资金。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比例用于农业农村政策。健全金融支持帮扶产业发展、带动低收入人口增收的挂钩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投放向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绿色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倾斜。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

  (十六)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编县镇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继续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积极争取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十七)做好人才智力科技支持政策衔接。发挥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作用,深入实施“丹霞英才计划”“南岭人才计划”“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干事创业。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可回乡任职,鼓励各地积极出台并落实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在脱贫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发挥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农村科技特派员和特聘农技员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帮扶产业基地、帮扶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把帮扶成果作为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根据省的部署要求,探索落实农业科技人员“县管镇用、下沉到村”工作机制。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强化领导体制衔接。落实部门联动、县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强化县镇村三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责任。强化领导体制衔接,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九)强化工作体系衔接。强化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村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坚持和完善继续向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支持鼓励基层干部投身一线积极担当作为。

  (二十)强化规划项目衔接。以实施乡村振兴规划为重点,统筹脱贫地区各项具体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县“十四五”规划,将有关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积极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二十一)强化考核监督衔接。把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估相结合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完善考核指标设置,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审计监督、媒体监督和民主监督,确保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中共翁源县委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