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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04 15:39:17 字号:[ ]

  为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资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打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通告如下:

  一、稀土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个人或非国家授权的组织、法人机构从事稀土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采行为。

  二、对无证开挖、打井、装取尾水等违法开采稀土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查封、扣押相关非法开采设备。对顶风作案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三、对以租赁或非法买卖等方式提供山地从事非法开采稀土活动的山地、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四、对为非法开采稀土行为提供帮助获取利益,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执法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六、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开采稀土活动,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

  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凡提供有效线索经有关部门核实后,每宗奖励5000元-20000元不等。政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751-2830349、0751-2835287)

  特此通告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