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翁源县藤山河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31 16:38:10 字号:[大中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河流实际,我县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藤山河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藤山河,划界起点为藤山水库上游的鸡背山(周陂镇藤山村),流经藤山村,阳西村、阳东村、洪兰村,划界终点为藤山河与周陂水交汇口(周陂镇洪兰村);集雨面积为28.55km2,划界河长15.54km。
礤下水,划界起点为灰山(周陂镇礤下村),流经礤下村、集义村,划界终点为礤下水与周陂水交汇口(周陂镇集义村);集雨面积为28.76km2,划界河长7.76km。
下陂水,划界起点为高栋(官渡镇下陂村),划界终点为长潭水库与下陂水交汇处(官渡镇下陂村);集雨面积为9.01km2,划界河长4.56km。
东三河,划界起点为飞神水库上游阿婆髻山的嶂背(官渡镇坑尾村),流经坑尾村、新北村、新陂村、东三村,划界终点为东三河与滃江交汇口(官渡镇利龙村);集雨面积为48.6km2,划界河长16.50km。
铁石径河,划界起点为上蓬窝(江尾镇松岗村),流经松岗村、松塘村,划界终点为铁石径河与九仙水交汇口(江尾镇松塘村);集雨面积为17.5km2,划界河长9.64km。
桂竹水,划界起点为烟窑窝(龙仙镇贵联村),流经贵联村、桂竹村、蓊口村,划界终点为桂竹水与大坪水交汇口(龙仙镇蓊口村);集雨面积为36.9km2,划界河长17.92km。
桂竹水圳,划界起点为桂竹水库下游的洪罗田村(龙仙镇桂竹村),流经桂竹村、新坪村、马墩村、丰山村、马山村、联群村,划界终点为东华水库(龙仙镇联群村);划界河长18.88km。
联群水,划界起点为东华水库上游的五指山(龙仙镇马山村),流经群联村、罗坑水村、县城东,划界终点为联群水与滃江交汇口(龙仙镇河口村);集雨面积为14.72km2,划界河长8.65km。
李洞水,划界起点为禾坪岗坳坪子(龙仙镇李洞村),流经李洞村、石背村,划界终点为李洞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石背村);集雨面积为36.31km2,划界河长17.62km。
老隆山水,划界起点为雷公磜顶(老龙山林场),流经老龙山林场、青山村,划界终点为老隆山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青山村);集雨面积为34.17km2,划界河长16.57km。
青龙水圳,划界起点为跃进三级电站龙仙水的交接口(龙仙镇青山村),流经青山村、蓝青村、田心村、石寨村、民主村,划界终点为八泉水库(龙仙镇民主村);划界河长21.60km。
青云水,划界起点为龙潭与狗神坑交汇处(龙仙镇青云村),划界终点为青云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青云村);集雨面积为22.49km2,划界河长10.37km。
欧车水,划界起点为瑶老石(新江镇新展村),流经新展村、新益村,划界终点为欧车水与新展水交汇口(新江镇新益村);集雨面积为8.39km2,划界河长8.11km。
二、采用标准
(1)无堤防河段。对于山区河段,根据防护要求,按照5~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有堤防河段。对于有明显背水坡结构的按照《堤防设计规范》对应的堤防设计标准,以护堤地宽度划定,4、5级堤防按背水坡堤脚线外延5~10m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对于背水侧堤脚线不清晰的,先以迎水面堤顶线外延一定距离确定基准线,再以基准线外延一定距离确定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方案
(1)藤山河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2)礤下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3)下陂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
(4)东三河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中游有水库;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对于中游飞神水库,其管理范围线按照坝顶高程175.5m所淹没的区域划界。
(5)铁石径河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6)桂竹水圳全段为灌渠段;以桂竹水圳灌渠左、右岸挡墙结构外边线作为管理范围线。
(7)桂竹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中游和上游均有水库;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对于丰山径水库,其管理范围线按照坝顶高程275.44m所淹没的区域划界;对于桂竹水库,其管理范围线按照坝顶高程212.5m所淹没的区域划界。
(8)联群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9)李洞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石背水库,其管理范围线按照坝顶高程240.75m所淹没的区域划界。
(10)老隆山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11)青龙水圳全段为灌渠段;以青龙水圳灌渠左、右岸挡墙结构外边线作为管理范围线。
(12)青云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13)欧车水全河段为山区无堤防、无规划河段;对于无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现状河岸线外延10m确定;对于有护岸的河段,其管理范围线为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
四、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翁源县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初步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翁源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五、河道管护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二)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及高杆作物;
(三)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存放物料等活动;
(五)禁止围垦河道;
(六)禁止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与防汛抢险无关的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和河湖长制公示牌、河湖划界公告牌、界桩等。
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县河长办:0751-2860202)。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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