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源县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30 17:51:18 字号:[大中小 ]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翁源县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已经县委十四届第12次常委会议、县政府十六届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翁源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点击阅读:《翁源县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翁府〔2022〕46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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