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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翁源县集中打击整治
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3 18:14:00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韶关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2〕1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翁源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翁源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廖剑  副县长

  副组长:蔡翠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甘仕明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黄学文  县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许小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刘志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县委网信办主任、县新闻办主任

      王莎  县工信局副局长

      罗小芳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忠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艳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婧子  县医保局副局长

      刘东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创鑫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为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翁源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