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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
补偿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3-03 16:53:12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我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标准草案。为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被征地集体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拟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听证会,并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的方式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内容

  《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二)地点:翁源县龙仙镇农林东路南一巷2号翁源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备注

梁勇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听证主持人

罗毅燕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听证记录人

肖招娣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听证陈述人

傅显雯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听证陈述人

许烨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听证陈述人

刘如军

龙仙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刘跃东

龙仙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黄思源

龙仙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李健明

江尾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宋绍云

坝仔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丘卫聪

周陂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李桂新

官渡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沈超波

新江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郭文浩

翁城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邓昀

铁龙镇人民政府

听证代表

何胜华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听证代表

张胜利

翁源县财政局

听证代表

罗发强

翁源县司法局

听证代表

宋先仁

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听证代表

赖斌

翁源县林业局

听证代表

李灵杰

翁源县人大代表

听证代表

刘凤琰

翁源县政协委员

听证代表

郭振宇

翁源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听证代表

陈丽莉

翁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听证代表

曾奕轩

翁源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听证代表

许淑华

翁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听证代表

梁瑜

翁源县龙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听证旁听人

游小红

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

听证旁听人

许雪妃

翁源县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听证旁听人

  如对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或听证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反馈,并由本人线下提交至翁源县龙仙镇农林东路南一巷2号翁源县自然资源局101办公室。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参会须知

  (一)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3月9日前向各听证代表送交本次听证会材料,并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后续通知或提醒。

  (二)请有关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亲自准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三)听证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报到,遵守听证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

  (四)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51-2833663。

  特此公告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