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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征集乡村振兴等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中共翁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7 15:10:57 字号:[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翁源县纪委监委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等领域专项整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举报乡村振兴等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韶关市翁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收

  网络举报:http://www.12388.gov.cn/

  电话举报:0751-12388;0751-2878658

  来访地址:翁源县政府大院办公楼2栋四楼(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受理范围

  (一)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资金、重大环节中惠农补贴资金分配不公、违规发放,为民办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救助帮扶工作中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审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中学校食堂经营主体不合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克扣套取、贪污挪用学生餐费和营养补助,以及食堂设租、寻租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不到位,对农村集体资金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长期拖欠、变相占用、虚列支出、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公款私存等;对农村集体资产违规出售、出租、出借、发包、违规挪用、非法侵占、无偿占有等;对农村集体资源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土地、林地、山岭、滩涂、水面,不收缴承包费、租赁费或收益未归集体经济组织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五)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补贴发放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存私分、骗取套取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提倡实名举报,县纪委监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中共翁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翁源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