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通告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
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4-26 09:39:02 字号:[ ]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3月23日下午在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就《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结束后,我局根据听证笔录等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制作了听证报告。现将本次听证会报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21日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额、报名方式、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听证会参会须知等信息。根据公告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3月3日确定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并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的公告》,且于2023年3月9日前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基本情况

  (一)本次听证会设1名听证主持人兼听证员: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梁勇。

  (二)本次听证会设3名听证陈述人:

  1.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肖招娣;

  2.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傅显雯;

  3.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许烨。

  (三)本次听证会设1名记录员:翁源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股长罗毅燕。

  (四)本次听证会共设21名听证代表:

  1.龙仙镇人民政府刘如军;

  2.龙仙镇人民政府刘跃东;

  3.龙仙镇人民政府黄思源;

  4.江尾镇人民政府李健明;

  5.坝仔镇人民政府宋绍云;

  6.周陂镇人民政府丘卫聪;

  7.官渡镇人民政府李桂新;

  8.新江镇人民政府沈超波;

  9.翁城镇人民政府郭文浩;

  10.铁龙镇人民政府邓昀;

  11.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何胜华;

  12.翁源县财政局张胜利;

  13.翁源县司法局罗发强;

  14.翁源县农业农村局宋先仁;

  15.翁源县林业局赖斌;

  16.翁源县人大代表李灵杰;

  17.翁源县政协委员刘凤琰;

  18.翁源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郭振宇;

  19.翁源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陈丽莉;

  20.翁源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曾奕轩;

  21.翁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许淑华。

  (五)根据自愿报名情况,本次听证会共设3名听证旁听人:

  1.翁源县龙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梁瑜;

  2.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游小红;

  3.翁源县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许雪妃。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3年3月23日15时,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在局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听证会。听证会由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梁勇主持,听证代表应到会29人,实际到会26人,其中听证代表20人,听证旁听人1人。听证参加人人数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记录员核实听证参加人人数、身份和到场情况;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事由;

  3.记录员宣布会议纪律并汇报听证参加人员到场情况;

  4.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员;

  5.记录员介绍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6.听证陈述人介绍《标准》情况;

  7.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进行询问,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陈述人回应;

  8.听证主持人总结发言;

  9.听证会参加人员审阅听证笔录并签字确认。

  五、听证事项的说明

  听证事项为《标准》(附件1)。《标准》在现行《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暂行)》(翁府办〔2022〕30号文)的基础上进行更新,适用于翁源县行政区划内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计算。

  六、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和分析采纳情况

  到会的20名听证代表听取了《标准》情况介绍,并就该《标准》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对于听证代表相关反馈,听证主持人和听证陈述人在会上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会后,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对本次听证会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标准》。

  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和分析采纳情况可详见《〈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汇总表》(附件2)。

  附件1:《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办法》(听证稿).pdf

  附件2:《翁源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汇总表.pdf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