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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根据《翁源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翁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县城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住户对象可以申请公租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住户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4日前信函或致电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管股。举报电话:2821377。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收入性质
家庭人口
所属居委会
现居住地址
调查情况
备注
1
肖曲花
女
440229197********X
低保
3
城东社区
翁源县龙仙镇
符合条件
2
彭水先
男
440229195********7
残疾
6
城西社区
曾庆初
440229195********X
优抚
4
黄萍云
特困
5
郭文苇
440229198********2
城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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