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仙邑·兰韵之城——韶关市翁源县中心城区风貌品质提升方案》
初步成果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7:08:52 字号:[大中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将《山水仙邑·兰韵之城——韶关市翁源县中心城区风貌品质提升方案》初步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类型:城市设计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
公示方式:韶关市翁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编制单位: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山水仙邑·兰韵之城——韶关市翁源县中心城区风貌品质提升方案》
项目位置:翁源县城中心城区
规划简介:
根据2024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局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韶关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教育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了《山水仙邑·兰韵之城——韶关市翁源县中心城区风貌品质提升方案》,已形成初步成果,现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城市设计范围为翁源县县城中心城区,含老城区、新城区,用地范围共2039.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503.7公顷,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0.39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让居民与游客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宜居宜游、活力有序、多元融合的“山水仙邑·兰韵之城”。
三、总体空间结构
“一江一湖秀山水、一轴多点塑形象、绿道织园品”
一江一湖:以滃江和龙仙湖为主要的生态景观展示和体验空间,通过对视线廊道及滨水区的严格管控,显山露水,保障翁源山水格局特色。
一轴多点:龙翔大道是连接翁源新老城区主要通道,也是商业商贸-行政-休闲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对其界面和多个节点的重点打造,打造翁源标志形象。
绿道织园:以青云大道、建设一路和东西向规划道路三条道路为主要的城市绿道,并通过与次级绿道串联,形成完整的城市慢行和多级公园景观系统。
四、规划实施策略
策略一:山水塑城。重塑生态结构,实现城绿共生的自然空间格局。
策略二:通江现城。观山视廊管控,巧借周边山景,构建“视点-视廊”感知体系,实现显山露水。
策略三:环湖映城。环湖眺望系统,在沿湖重要观景点控制2条视线景观廊道,构建山-江-湖之间的直接视线联系。
策略四:活力兴城。服务设施布局优化,优化商业及公共设施用地布局,整合形成1个城市级,5个单元级,3个邻里级公共空间。
策略五:街络品城。城市路网体系,划定景观大道、活力主街和活力次街三类重点提升街道,分类明确提升要求,保障街道品质和活力。
策略六:新貌识城。风貌分区管控,划定7个重点风貌区,作为彰显翁源未来城市特征的重要载体。
公示说明:
1.该图仅为示意图,具体以最终审批成果为准。
2.以上申请事项利害关系人有权就公示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翁源县农林东路南一巷2号翁源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收(邮政编码:512600 ,咨询电话:0751-2833312)
4.意见有效反馈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已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向翁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7.听证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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