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东片区城市设计》初步成果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17 17:23:48 字号:[大中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将《翁源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东片区城市设计》初步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类型:城市设计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
公示方式:韶关市翁源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编制单位: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翁源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东片区城市设计》
项目位置:翁源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以东
规划简介:
根据2024年5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局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韶关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教育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县城规划设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委托广州亚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定了《翁源县城新区龙仙大道东片区城市设计》,已形成初步成果,现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一、规划范围
项目规划范围东至龙仙湖西岸,西至龙仙大道,南至职业技术学院,北至龙湖路、滨河西路,总用地面积15公顷。
二、功能定位
“纽带·激活”将规划区打造成为涵盖旅游集散、艺术交流、文化创新、体育休闲等功能,连接新城公共核心和龙湖花园客厅的生态、开放、共享的创新创意发展区。
三、规划实施策略
策略一:构建公共服务走廊,衔接龙湖公园客厅和新城综合服务中心。
策略二:策划多元复合功能,推动文化、创意、旅游融合创新发展。
策略三:打造湖畔共享绿毯,提供全龄友好的未来交往空间。
公示说明:
1.该图仅为示意图,具体以最终审批成果为准。
2.以上申请事项利害关系人有权就公示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广东省翁源县农林东路南一巷2号翁源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收(邮政编码:512600 ,咨询电话:0751-2833312)
4.意见有效反馈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有效反馈期内,逾期视为已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有效的反馈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6.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需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8月5日)向翁源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7.听证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听证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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