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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8-28 15:28:35 字号:[ ]

  2023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我管理处收到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于2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成立由杨龙光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牵头协调,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追根溯源,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

  (二)真抓实干,提升整改实效。对照巡察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管理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理清工作内容,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形成包括问题、措施、责任“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台账,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三明确”,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通过对问题逐条逐项的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坚持立足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在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管理制度》等共7项制度,成立了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做好同类问题的集中整改,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湿地保护工作还有差距,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学习还不够,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湿地保护事业的意识和能力仍需增强。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2月29日下午的巡察整改专题班子扩大会议上,第一议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中的文章《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4月12日和5月30日的集中学习安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今后在落实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和班子集中学习会议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湿地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2.针对“动植物资源底数不清”的问题。我们已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开展动植物本地调查,该技术团队于2023年1月组织了动物资源调查小组、植物资源调查小组,对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后的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的湿地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进行调查,于2023年11月完成了现场科考调查工作,并结合科研文献资料,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了动植物本地资源调查,并形成了初步科考报告。2024年2月起,管理处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的沟通联系,努力配合专业团队做好综合科考工作,认真完成好动植物本地调查工作,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在4月初已完成《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综合考察报告》。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例,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状况调查、监测。

  3.针对“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我们湿地公园实际情况,于2月26日制定了湿地保护巡护制度,同时制定了2024年湿地巡护工作计划;规范了日常巡护台账管理,3月13日至28日完成了排污口、养殖场摸查工作,掌握了湿地范围排污口和养殖场情况,同时重点关注倾倒建筑垃圾、开垦种植、水葫芦泛滥常发区域,并建立台账清单;保护管理股就排污口和养殖场情况问题与住建局、龙仙镇进行多次沟通,协助他们做好湿地范围排污口污水治理,共同推进滃江湿地保护工作;前往倾倒建筑垃圾、开垦种植、水葫芦泛滥常发区域所属村委沟通协调,加强倾倒垃圾、开垦湿地种植行为的监管及处理,目前湿地公园内无建筑垃圾、水葫芦情况,被开垦种植的湿地区域已经复绿完成;五是今后保护管理股将严格执行巡护制度,按2024年湿地巡护工作计划开展巡护工作,加强台账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台账清单内的排污口、养殖场倾倒建筑垃圾、开垦种植、水葫芦泛滥常发区域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护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果。

  4.针对“湿地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的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保护管理股结合日常巡护在3月13日至28日开展专门调查,进一步摸清了我们湿地公园范围内包括群陂河段采砂迹地、东华寺高架桥下面等零星被破坏湿地的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并根据湿地破坏情况,制定了湿地生态修复方案,修复工作已于5月份通过班子会决策,计划于10月31日前完成修复工作。今后,保护管理股将加强对修复项目后续管护的跟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后续管护工作,确保修复效果。

  (二)科普宣教职能不够突出,宣教作用发挥不充分。未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科普活动,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够扎实,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不够浓厚。

  5.针对“科普宣教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3月5日我们在科普馆与陈璘小学联合开展“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 维护和谐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3月22日在龙湖广场与县公安局、龙仙镇政府、县林业局联合举办2024年“珍爱鸟类·绿美广东”爱鸟周主题宣传活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美丽湿地 税惠相伴助 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截至7月我们已开展6场次科普宣传活动。今后,湿地公园管理处将结合各个重要节点和根据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达到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效果,提升人民群众湿地保护意识。

  6.针对“宣教设施管护缺失”的问题。一是在4月13日至19日期间,在湿地公园范围内开展宣教设施摸底排查工作,并形成需要维护更换的宣教设施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将在10月31日前根据摸底排查的清单和工作台账完成本次宣教设施维护更换工作。三是今后加强宣教设施的管理,结合湿地保护日常管护工作,对宣教展牌加强巡护,每月不少于1次的常规巡查,如发现有损坏的展牌进行修复,对版面破旧的现象,及时更换展牌宣传版面,如因年限已久或自然灾害损毁无法修复的,及时处理。

  7.针对“科普馆科普宣教功能弱化”的问题。一是根据我县兰花种植情况,结合科普馆实际情况,已于5月9日完成兰花布展内容设计,布展工作已于5月24日完成;二是充分发挥科普馆宣教作用,积极利用科普馆为依托开展科普宣教活动。今年1月至7月,在科普馆一共开展过6场科普宣教活动,科普对象包括学生、青年团员、社会各界志愿者、税务系统人员等。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安全存有风险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够强。

  8.针对“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完成网络群组管理、突发事件和舆情热点应急管理等机制的建立,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了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意识形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好风险排查等。

  9.针对“保密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完成“严禁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的标识张贴工作;二是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同时与管理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三是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县保密局的相关制度落实保密工作。

  10.针对“信息安全风险突出”的问题。已于3月15日的干部会议上组织专题学习《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在后续的工作中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担起责任认真做好文稿校对和审核工作,对管理处印制的内部宣传资料和平台发布信息必须做好文稿校对和审核工作。

  11.针对“阵地管理存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在4月18日已注销“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为配合完成湿地公园国家验收工作而开设的,目前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环境;二是在4月18日已完成更新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上墙工作;三是后续将加强宣传阵地管理。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未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严厉传导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层层弱化。

  12.针对“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管理处班子支部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单位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在3月7日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分析研判了单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会议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制订、分管领导校对审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会议上要求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的监督;二是继续严格执行管理处重要事项呈批流程,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截至7月,已经开展5人次谈心谈话,全面掌握股室工作动态并指导推动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分管领导定期每季度组织分管股室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

  13.针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在制定2024年及以后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时,严格落实县委的要求,同时根据我们单位工作实际于纪律教育活动月期间开展湿地科普知识读书周、湿地知识竞赛等特色活动,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14.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管理处班子支部高度重视,在3月7日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结合湿地公园实际和岗位、工作,组织分析研判了单位和各股室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各股室每季度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第一、第二季度经排查,未发现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今后将严格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与时俱进更新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确保党员干部不发生廉政问题。

  (二)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不够高,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认识不到位,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能力有待增强。

  15.针对“共建共管机制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已与环保部门协调沟通,双方共享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水质监测数据,每季度更新一次水质监测数据;二是结合湿地管理工作实际,拟订好社区共建共管协议书,截至今日,已与24个村委签订协议书。后续将加强村委社区的湿地共建共管工作,加强入村开展湿地科普的宣传工作。今后将增强对湿地保护、管理职责落实的责任心,做到举一反三。

  1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我们于5月起开展管理处工作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完成自查工作,将于8月-10月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工作,通过作风整顿,加强并推动队伍的政治素养、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二是已与服务公司沟通,服务公司已经提交总体规划评审版本,将于10月31日完成总体规划评审工作;三是由分管领导加强对外包服务的监管,对今后管护外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考核,保质保量完成管护工作。

  17.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管理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3月7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在3月15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森林防火条例》;二是在经常有人下河戏水、游泳、捕鱼、网鱼的重要河段、路口,于3月15日树立了安全提醒警示牌共5块,提醒注意安全。同时,结合湿地日常巡查,对发现有下河戏水、游泳、捕鱼、网鱼等行为,立即采取了劝离教育等,提醒注意人身安全,截至今日共劝离下河戏水、游泳、捕鱼、网鱼15人次;三是关于桂竹水库防护铁丝网出现破损问题,我们主动加强了与责任单位桂竹水库管理所对接沟通,分别在3月18日与水库管理所沟通,督促其组织安排人员对受损的防护铁丝网进行了修补,现已将受损的防护铁丝网修补好;四是关于滃江碧道部分护栏损坏未修缮的问题,我们在3月13日至15日期间组织人员对滃江碧道护栏损坏情况开展了排查,发现之前损坏的护栏已由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安排修复完成,目前仅发现位于兰博中心大门河段的一处由于项目施工原因未修复。经管理处与建设单位县住建局反馈和沟通,建设单位承诺会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对受损的碧道和护栏进行修复,并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对内控制度制定审核、把关不严,资金使用缺乏监管,项目实施效益不高。

  18.针对“内控制度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已于2月29日完成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审查出的三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内容修改完善。

  19.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已于2月29日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同时要求财务人员提高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单据的审核,后续积极参加财政等相关部门举办的财务专题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财务制度的规范执行,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20.针对“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对于需拨付资金的工程项目分管领导担起监管责任,督促业务股室必须实地进行监管,同时需参与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二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工程施工监管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决策机制不健全,班子作用未发挥,领导班子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未形成工作合力。

  21.针对“议事决策机制运行不顺畅”的问题。班子成员目前已于4月23日配备齐全,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议事决策机制运行通畅。

  22.针对“领导班子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宗旨,回顾入党誓词,用责任把班子团结起来,明确最大的政治就是班子团结,最大的大局就是实现班子团结;二是班子成员于4月23日配齐,并根据班子成员实际情况和相互之间的沟通进行了合理的分工;三是开展纪律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从而推动管理处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完善提醒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之间已经就推动工作问题开展5次谈心谈话,梳理各股室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工作统筹推动统筹力度,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同时,将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加强工作统筹推动力度。

  (二)党组织政治功能未发挥,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

  23.针对“履行党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是党支部充分认识到党的建设是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支部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职责,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工作制度,提高广大党员理论水平和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二是管理处已按照标准规范建设了党员活动室,设置了党建公开栏。同时,在2月27日召开的支委会上,结合湿地公园实际,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为支部扎实开展好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打下基础;三是加强党支部的管理,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换届工作;四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由分管领导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基本雷同情况。

  24.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管理处高度重视,于3月15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森林防火条例》,在3月份、4月份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社区报到等开展了“湿地日”、“乡村振兴绿化”“世界地球日”和进村入户等湿地保护宣传活动4次。今后将加强党建引领作用,结合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森林防火、湿地保护等知识。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在3月2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纪检组列席指导,会议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扯袖”“充满辣味”,没有出现“老好人”“讲情面”的现象;二是从三月份开始已经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会议记录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分管领导不定时监督,确保完整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6.针对“党内学习趋于形式化”的问题。一是从3月份开始已经开展5场专题会议,会议严格按照专题会议工作要求召开,进一步提高党内学习质量;二是由分管领导加强对学习会议记录的检查工作,确保完整记录会议内容。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严谨,对选人用人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执行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27.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已于3月7日组织学习《翁源县非县管干部职级晋升操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印发〈翁源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由考察组长负责审核纪实,确保规范详细纪实,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各阶段各程序的先后衔接和执行操作,避免出现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考察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28.针对“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已于3月7日组织学习《翁源县非县管干部职级晋升操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印发〈翁源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要求考察组长必须严格把关,要求组员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选拔任用工作;三是成立考察小组前必须开展谈心谈话,将工作责任心作为谈话重要内容。

  第三方面问题,在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29.针对“2021年3月巡察反馈指出的‘发布信息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已于3月15日的干部会议上组织专题学习《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担起责任认真做好文稿校对审核工作。

  30.针对“2021年3月巡察反馈指出的‘科普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5月18日完成科普馆“翁源兰花展区”的布置目前已完成布展内容设计,布展工作已于5月24日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管理处将继续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班子牵头引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持续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治党管党、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公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行政效能。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与湿地公园保护管理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全面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常抓常严、真抓真严,确保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76839;电子邮箱:wjyglc2018@163.com。

  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