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2 17:01:26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县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县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巡察整改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动整改、彻底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印发《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领导班子前后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复杂问题,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坚持常态长效,防止问题反复、反弹。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修订完善了《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请假制度》。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统筹协调能力较弱,政务服务与企业群众期盼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政务服务事项‘双轨运行’”问题
一是于4月7日分别对县住建管理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其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4月下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抽查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住建管理局及县林业局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均未发现存在“双轨运行”情况。二是于4月9日向全县各政务服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政务服务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三是深入23个政务服务部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了解各单位的整改情况,抽查政务服务事项是否存在“双轨运行”情况。从座谈了解、抽查及部门反馈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各单位存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双轨运行”和“明进暗不进”等现象。
2.针对“落实‘应进必进’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于4月16日召集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召开整改工作座谈会,指出巡察发现问题,要求县公安局限时整改,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积极调配场所、设施等资源,协助县公安局车管所19项业务于5月22日进驻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号、2号窗口对外向群众服务。二是于4月9日向全县各政务服务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对事项“应进必进”作出工作要求,要求各政务服务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三是深入全县23个政务服务部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抽查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情况。从座谈了解、抽查及部门反馈情况看,暂未发现有部门存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未进”现象。
3.针对“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于4月9日向全县各镇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规范管理作出要求,要求各镇对照问题清单和工作要求逐项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5月6日至8日到全县8个乡镇进行走访座谈,指导各乡镇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强调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取号叫号设备等相关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龙仙镇、坝仔镇、江尾镇、周陂镇、翁城镇、新江镇已启用取号叫号设备,其余镇表态抓紧落实整改;除官渡镇以外其他7个乡镇均已将农业农村、林业、城建、国土等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官渡镇将于8月份启用新便民服务中心后落实农业农村、林业、城建、国土等部门事项“应进必进”,并启用取号叫号设备。
4.针对“统筹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于4月7日向县卫健局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县卫健局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职责,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4月23日、5月11日与卫健局有关负责同志开展工作调研座谈,就“出生一件事”办理流程、存在问题等进行深入讨论。二是县卫健局通过对接市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社保中心、县医保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并认真核对“出生一件事”联办改革相关具体推进文件精神要求后,明确我市“出生一件事”联办改革事项因公安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和技术细节等原因,可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完成户籍、医保、社保,“一条龙”办理即可,故我县‘出生一件事’联办改革已达到改革要求。三是于4月9日向全县各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并走访15个“一件事”牵头实施部门,要求其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二)深化便民服务不到位,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势未充分发挥
1.针对“政务服务存在‘中梗阻’现象”问题
一是梳理“市内通办”事项清单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根据事项办理的情形,于4月22日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召开“跨域通办”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相关跨域业务。二是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的实际,要求各单位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事项调整及时报备。三是每月定期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维码墙内容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事项修改更新导致二维码显示无数据时,及时更新二维码,其中3月、4月共更新无效二维码6个。
2.针对“未能依托‘视频办’服务专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功能”问题
一是加强“视频办”人员管理及业务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共上线87项视频办事项,进驻客服工作人员6人,已开展镇、村级“视频办”业务培训18次,常态化对窗口客服人员开展事项业务培训3次,切实提升了“视频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二是加强“视频办”服务宣传力度。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屏幕播放、志愿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视频办”服务,提高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视频办”的知晓度。截至目前,我县通过“视频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284次,其中2024年以来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80次。
3.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未打通”问题
一是通过走访热线成员单位、粤政易通知提醒等方式,要求各热线成员单位按照《翁源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细则》落实好首接责任制,在收到工单后要先与市民沟通联系,详细了解市民真实诉求,不得随意退回工单。二是于4月1日组织县热线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使县热线办工作人员熟悉各热线部门的职能,提升派单精准度。三是县热线办工作人员派单前加强与各热线部门沟通,明确工单处理部门再进行派单,切实降低热线工单回退率。3月、4月我县热线工单部门平均回退率为6.7%,回退率有所降低。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保密防线未筑牢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重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2024年以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积极参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暨分析研判会议,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班子会专题分析研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进一步筑牢保密防线。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日常管理宽松软
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
一是召开进驻负责人会议,通报巡察指出的问题,要求进驻人员要严格遵守《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强化上下班及相关工作纪律。二是于4月9日向各进驻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进驻部门加强对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翁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三是督查室增加每日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巡查频率,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及时做好约谈工作,切实扭转了窗口服务人员工作作风。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开展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的谈话提醒,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重视。二是分管领导于4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财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做到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账资料。三是于2023年10月25日开展了固定资产排查整治,及时将应纳未纳的饮水机、助听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后续购置的超过1000元的资产均及时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未再出现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一)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开展工作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一是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积极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严格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等材料的会前审核把关,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会议材料无不当表述。三是组织中心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党内活动17次,单位党内政治生活水平有效提升。
(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不严格,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
1.针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于4月2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翁源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指导意见》,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全程纪实资料归档清单,提高了人事干部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2023年10月以来,未再出现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针对“出国(境)证照收缴不及时”问题
一是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及时收缴今年4月7日新进人员出国(境)证照。二是于4月8日开展出国(境)登记备案、证照收缴及持有情况排查,经排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已完成登记备案,出国(境)证照均已按规定收缴。巡察整改以来,未再出现出国(境)证照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第四方面问题,在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整改方面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开展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的谈话提醒,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重视。二是分管领导于4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财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做到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报账手续、报账资料。巡察整改以来已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报账。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分别于3月15日、3月18日开展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的谈话提醒,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对财务工作的重视。二是分管领导于4月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财务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做到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2024年初已在公用经费增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规范了记账科目。四是于4月中旬开展2023年10月以来单位“会计核算情况”自查,未发现有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还未整改完成的,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防止巡察发现问题反复、反弹;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的,及时加以改进完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足长远,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改到底、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促进我单位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提高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821888;电子邮箱:wyxzfwzx88@163.com;邮政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邮政编码:512600。
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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