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17 16:37:09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党组(以下简称“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并全面认领。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修改完善规章制度4个,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分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党组成员多次就具体整改事项开展务实沟通研究,不定期至各股室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在整改期间,分别与每一名党组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谈话,对整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验收。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同日常工作相融合,排查制度缺陷、管理漏洞。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所欠缺。
1.针对生态环保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纳入每年分局党组学习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组织开展普法巡展、志愿者普法进农村、生态环境知识普法宣传“六进”志愿者服务、企业普法宣传座谈会等活动。三是7月份至11月份,我局在执法过程中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实用性普法宣传进工业企业及养殖业共146家。
2.针对水质异常情况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制定保障方案,成立河流水质保障巡查小组,明确小组职责。2024年以来,共出动35人次,开展重点流域巡查11次。二是不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6月以来,共检查56个自然村农污治理情况。三是督促农业农村局加强滃江、横石水河流域农业面源管理工作,目前滃江河口断面和官渡断面水质达标。
3.针对落实污染源环境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4月18日印发了2024年执法工作计划;对翁源县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二是会同各镇开展各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三是9月至今,对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及转运台账进行医疗废物规范化检查。对我县涉重、产废单位、医院、学校等开展全覆盖固废检查。四是截至目前,已将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每月定期登录系统掌握情况。
4.针对环保执法效能不高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2024年以来,共有13家排污单位符合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二是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再回头看”机制,2024年以来,已对40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回头看”。三是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挂图跟踪,确保所有案件从立案、询问、调查到交审、开案审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缴纳罚款等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经自查,目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和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出现错、漏、遗等情况。
(二)推进“百千万工程”力度不足,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够有力。
5.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问题。一是已制定方案,安排专人对接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跟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每周报送治理进度。二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管理局加快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EPC模式推进,今年以来督促指导15次,涵盖56个自然村。三是已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及省涉农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申报入库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项目资料已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
6.针对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力度不足问题。一是督促县住建管理局加快开展PPP摸底固化工作。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开展PPP固化工作,与EPC项目同步推进中。二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管理局加快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EPC模式推进。
7.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今年7月,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职责已移交到县农业农村局,我局将持续做好督促监督工作;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抽查,并及时将抽查发现问题反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二是翁城富陂村管网堵塞、井盖溢流问题,于7月底完成整改;坝仔镇半溪村的站点、珍珠村的站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于11月份完成整改。三是积极争取运维资金,已争取省级资金用于已认定完成治理的村小组的下半年运维费用,并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落实运维工作,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8.针对水毁终端站点修复不及时问题。一是目前,水毁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终端站点已全部纳入到EPC项目中。督促县住建管理局加快实施EPC进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加强EPC实施全过程监督指导。对纳入到EPC的水毁终端站点,进行每月现场检查。8月以来,开展现场检查4次,反馈问题3个。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欠缺。
9.针对保密意识淡薄问题。一是10月8日,已通过双周讲坛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完成全局2024年“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学习任务。二是8月份以来,已组织各股室清理工作邮箱和检查单位所有互联网计算机,目前已全面完成清理和检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的要求。
10.针对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全面排查现有的宣传册资料,对存在内容表述错误的宣传册进行统一清理销毁。二是由办公室统一对宣传栏进行管理和维护,专人负责及时检查宣传栏的张贴情况,已更新局门口宣传栏内容,共更换宣传栏8块。三是已建立“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四是征求宣传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意见,并与市局政策咨询合作单位沟通,确保信息准确。
11.针对环保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有待提升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于重大信访和舆情问题,由分局党组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在兰韵APP上发布了7宗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二是加强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2024年以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重大、较大风险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2024年以来,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从源头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实时在平台查看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情况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上报并同步开展巡查巡检工作;督促企业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方面问题,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有所弱化。
12.针对纪律教育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分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研究部署,分别于4月28日、9月30日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二是已将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列入分局党组会常设议题,截至11月已在分局党组会学习14次。三是2024年9月23日已制定并印发考勤制度。四是分局党组于9月23日上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问题。一是2024年5月10日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2024年10月9日已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8月份已重新梳理廉政风险隐患防控表,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
14.针对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10月9日已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组织了分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股室负责人之间的谈心谈话。三是已于8月21日制订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
(五)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5.针对对民生实事重视不够问题。一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韶关市新丰县和曲江区、河源市连平县和陂头镇、清远市青塘镇和横石水镇等,形成信息共享,环境污染联防机制;加强跨界区域的巡查监管和执法监测。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开展跨界区域检查8次,对跨界流域开展执法监测2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联合各部门和各镇开展联合检查。2024年以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4次,会同各镇开展联合检查11次。
16.针对部分工作推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制定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方案,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储备清单。2023年度报送的韶关市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17个自然村,均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整治。二是建立每月调度机制,每月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8月以来,开展调度3次,解决技术问题2个。2024年民生实事确定35个自然村,目前已完成35个自然村。三是联合县相关单位成立了翁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领导小组,发挥监督和指导职责,开展现场督导和技术服务3次,有效推进民生实事治理项目。
17.针对监测工作不够严实问题。一是8月21日,由监测分站主要负责人对监测报告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相关业务培训,杜绝废止或变更后的标准使用错误问题。二是严格落实程序文件中关于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已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做好实验室条件控制管理。三是严格落实程序文件中关于样品采集与管理程序的要求,建立规范样品交接管理机制,已明确专人做好样品采集交接等管理工作。
18.针对行政许可审批把关不严问题。一是9月15日分管负责同志组织股室业务人员学习环评技术导则、分类管理名录及韶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提升业务人员审核能力。9月20日组织综合股业务人员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与窗口人员沟通衔接,指导窗口人员在受理环评文件时须注意各项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定,规范审批流程。目前,依法依规审批环评文件36个,其中报告书1个,报告表35个。三是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抽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通报,并依照相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记分处理;目前已抽查环评文件20份,暂未发现问题。
19.针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有差距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按照受理、审批前公示的时限在网上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每年举行1次环评信息公开制度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对环评信息公开制度的业务水平。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约谈,强化惩治震慑作用,确保依法依规审批。三是更新环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综合股负责人不定期对环评信息公开情况检查,环评审批经办人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环评审批工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全面公开。
(六)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项目管理存有漏洞。
20.针对项目资料管理混乱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市资金管理规程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全面梳理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资料,形成电子版存放。二是落实各专项资金专人参与和跟进项目实施各环节管理,明确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责任。
21.针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问题。一是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成立翁源分局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管理安全。二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绩效自评和绩效管理。
第三方面问题,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七)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班子作用有所弱化。
22.针对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2024年8月6日在分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三是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6次、班子会5次和局务会19次。四是结合2024年5-7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9月30日,在分局党组会听取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汇报。
23.针对领导干部分工不够合理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9月2日班子成员之间已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二是根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重新合理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三是2024年10月8日,已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消除交叉分管、交叉办公的现象。
(八)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存在短板。
2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二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主持起草,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三是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由个人自己动手,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找问题,并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5.针对党内制度执行不够严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落实,做好会议和活动的考勤。二是已通过5-7月纪律教育学习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10次;7月、10月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党员教育培训,学习党章党纪。
26.针对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24年7月11日组织开展了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树廉洁清风 继先辈遗志 创生态新局面”、10月14日组织开展了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弘扬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二是2024年4月、7月已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按时按规定撰写思想汇报等材料。三是党支部已于10月份组织对分局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及时督促党员记录学习情况。2024年8月已通过党员大会学习“两优一先”先进典型事迹。
(九)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不严谨。
27.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问题。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事政工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工作规程。二是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对考察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批次整理成册。
28.针对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2024年8月16日在党组会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工作规程,按照计划做好工作安排。二是2024年选拔中层干部1名,年底按要求落实“一报告两评议”。三是已建立专业的选人用人档案,对选人用人资料进行归类归档,规范整理。
第四方面问题,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29. 针对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一是制定落实管控工作方案和执法工作计划,2024年以来,共检查畜禽养殖场和工业企业432家。二是落实畜禽养殖环境监管。2024年以来,共对137家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立案查处28家,向各镇发函32份。三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2024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了13起工业企业违法行为。四是会同各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局面。
30.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粤工总〔2018〕5号、粤工总〔2023〕22号等文件,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二是开展了对2024年度工会支出的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基层工会制度梳理每一项工会经费的支出。三是严格按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紧盯巡察整改工作不放松,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抓好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跟进、对账销号,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财务管理、审批事项、专项资金等日常监督,量身定制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监督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手抓两促进。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翁源,筑牢粤北生态屏障,锚定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硬指标硬任务,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翁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1-2863123;电子邮箱:wyhbj168@163.com。
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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