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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翁源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
(长潭村丘屋村小组新村建设项目)》的批后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16:19:05 字号:[ ]

  《韶关市翁源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长潭村丘屋村小组新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已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内容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翁源县正在全面推进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本项目作为韶关市翁源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翁源县未来社区建设项目(中部实施单元))的子项目,能有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补充耕地资源,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加速龙仙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进程。因此,为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周转规模使用方案》。

  (二)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周转规模约2.6884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长潭村,根据翁源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周转规模地块包括农用地0.0399公顷(林地0.0295公顷,草地0.004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7公顷),建设用地2.6485公顷。根据《翁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地块规划为农用地2.6884公顷,分别为园地2.0398公顷,林地0.6181公顷,草地0.004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258公顷。使用后,使用地块内规划为村庄用地。

  (二)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空间衔接情况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1月27日

  四、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龙仙镇人民政府和长潭村委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