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2-03 09:40:06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6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下简称“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在党内印发了《巡察反馈情况通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意见,深刻分析原因和查找思想根源,进一步夯实整改工作思想根基。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统筹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全面抓好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部门主任和联络员会议及党组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通过每月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全面抓好整改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切实找准“症结”,弄清楚“病灶”,强化建章立制,共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2项,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提高学习规范性。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加强了对“第一议题”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学习制度的理解与运用。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学习实效性。8月以来,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学习4次,安排党组成员交流发言7人次,确保学习实效性。
2.针对落实“慎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政策学习,转变办案理念。8、9月通过“刑检沙龙”形式加强对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宽严相济政策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规定的学习认识,转变办案理念。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效。9月以来,分管领导与第一检察部开展集体谈话1次,与部门主任开展提醒谈话1次,要求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准确把握逮捕标准,避免“构罪即捕”。8月至11月,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对无需羁押的采取取保候审,直接取保30人。上半年,不捕率与不诉率分别是26.58%、9.61%,整改后,分别是28.62%、10.51%。
3.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制定评查计划,加大评查力度。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确定每位检察官被评查案件数不少于本人当年办案量5%且最低不少于2件的标准。6月和8月开展案件质量随机评查2次,评查案件45件,评查率为8.23%。11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评查23件。全年共评查案件69件,评查率为9.93%。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定期通报评查情况。9月召开检委会对8月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审议,通报了存在问题。并要求各部门督促承办人限期做好整改,促进依法公正办案。对评查中发现错误、漏填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4.针对检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发挥检委会决策议事作用。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规则》《翁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范围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案件上会讨论的认识和工作要求。二是严格上会程序,规范讨论案件。8月以来,召开检委会4次,讨论刑事案件3件,均严格按照上会程序规范讨论案件。根据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相关规则规定,目前办理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无符合上检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
5.针对部分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不够严谨细致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工作能力。8月学习和研讨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9月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乳源县检察院交流学习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二是强化司法办案,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抗诉等监督手段加强监督。9月,我院向市中院提起抗诉1件。
6.针对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偏低问题
一是加强学用结合,拓宽监督视野。8月以来,加强对《刑事检察工作情况》(两项监督)的学习,畅通反映侦查违法线索渠道,深挖监督线索16条。二是坚持能动履职,强化审查力度。强化案件审查力度,敏锐捕捉和及时发现侦查违法违规问题,制发侦查监督文书42份,侦查违法监督率为14.14%,在全市排名第5。
7.针对立案监督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对立案监督流程、文书制作等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规范性。9月1日,邀请市检察院对开展“立案监督”工作进行指导。9月12日,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立案监督),从指导性案例中学习经验,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加强对立案监督工作流程的全过程管理,提升文书制作规范水平。截至11月初,监督立案、撤案7件,监督立(撤)案率为2%,已达省院参考值。经审查,上述案件文书材料准确、齐全。
8.针对开展未检工作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合理制定宣传计划,加大镇村宣传力度。9月以来,合理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完成了对8个乡镇12所中小学的普法宣传工作,受众师生约1500人,发放宣传手册及礼品1200余份。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增加印制兼具趣味性与普法性的漫画宣传手册和宣传礼品1200份,通过在法治宣讲现场讲解、派发,让学生在日常使用中潜移默化接受相关法律知识熏陶,强化普法宣传效果。
9.针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细则,熟悉掌握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提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水平。二是提出监督意见,确保工作规范。8月以来,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检查6次,向县司法局口头提出监督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小组组成合法合规。经核查,目前我县本地户口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组成均有落实村(社区)委员参与社区矫正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推动作用发挥。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组成纳入社区矫正检察重点内容,8月以来,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未再发现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组成不规范问题。
10.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聚焦受众需求,提升吸引力。8月以来,发布了“法治进校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优化排版设计,提升群众阅读体验。二是创新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减少纯法条解读、公文式文章,多采用以案释法、图解法律、微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增加阅读量。8月以来,发布信息43篇,其中有4篇阅读量达1000人次。三是加强宣传推广,扩大覆盖面。动员全院关注了“翁源检察”微信公众号,每次发布信息后,及时通知全体干警积极转发信息。
11.针对部分检察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
一是扎实组织“回头看”,及时了解整改情况。巡察反馈后,抽查了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至2025年部分行政执法卷宗。经阅卷,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有所提升,对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均能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2025年上述三个单位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4件、1件、1件。二是加强衔接配合,加大执法检查参与力度。与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抽查,8月12日至15日到铁龙镇、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10个单位抽查案件189件,经检查,相关单位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12.针对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分类,及时排查清理。对微信公众号现有栏目排查梳理,对失效或无保留价值的栏目予以删除,目前仅保留了主栏目和“便民服务”栏目。二是明确专人维护,加强公众号管理。明确由办公室专人对公众号进行更新和维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8月以来,更新发布检察信息54条。
13.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不足问题
一是建立评估审核机制,加强风险防范。制定了《翁源县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了舆情风险防范。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排查研判。已组建舆情工作分析研判小组,并按要求开展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
14.针对保密安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规范保密工作。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9月组织保密专题培训1次,并督促全院干警完成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及考试,提高了保密意识。二是完善管理流程,规范密件管理。加强密件安全规范管理,优化密件办理流程,收发文件时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9月对密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存放在保密柜内。
第二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5.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了《韶关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翁源县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认识。二是开展排查,划分等级。9月组织各党组成员、各部室、关键岗位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并划分风险等级。三是加强汇报,及时报备。10月已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相关表呈党组书记、检察长审阅签字后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16.针对提醒谈话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谈话机制,明确谈话要求。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提醒谈话要求。二是定期收集汇报,加强问题整改。政治部每季度收集汇总开展提醒谈话情况,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上通报和听取整改情况。9月以来,相关分管领导就立案监督率等4项指标未达到省院参考值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
17.针对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提高纪律意识。9月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干警纪律意识。二是及时通报情况,强化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2022年和2023年2名检察人员违纪处分情况和近期上级院下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了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18.针对司法救助调查核实工作不够认真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工作流程。9月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和《控告申诉检察文书》中的国家司法救助章节等,提高了司法救助工作的规范意识。二是完善材料清单,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细化申请司法救助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已对巡察反馈中相关司法救助案资料不齐全、核查不清楚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补齐了贫困证明、治疗票据等。三是加强调查核实,提高工作质效。坚持“应救尽救”与“精准救助”并重,强化实地走访调查、信息核查、案件关联审查工作,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8月以来,严格按照司法救助程序和救助条件要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
19.针对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全体干警大会和业务部门会议学习了《刑事检察重点文书撰写技巧及范例》、法律文书规范制作等,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制作要求。二是强化流程管控,压实审核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在后续案件办理中,各办案组均严格落实《广东省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清单(试行)》,加强审核,全面强化流程管控,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法律文书严谨无误。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文书规范性。8月,通过案件质量随机评查,对办案文书制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错填、漏填问题,已向承办人发送问题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反馈。四是及时查漏补缺,加强问题整改。9月以来,业务部门开展自查,逐一排查今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改正。
20.针对部分工作资料相似度高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9月学习了县委办和县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提高了认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要求,加强审核。明确相关材料撰写要求,要严格按照每年工作要求和实际开展情况撰写材料。制定了《政治部相关材料审核表》,相关材料经“三审三校”再定稿,切实提高材料质量。
21.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保养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已建立计算机类设备维修保养台账,每次服务后由报修人和维修人签字确认,确保服务真实性和记录准确性。二是组织定期核查,确保真实性。8月建立了定期核对与抽查机制,制定《核查登记表》,安排人员对台账与实际维修情况核查3次,均有按要求进行维修和登记。
22.针对外包物业服务业务与部分日常支出有重叠问题
一是及时沟通协调,补充完善合同。10月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500元以下小修服务范围,修改或删除个别条款,确保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与合同约定条款一致。二是建立审核机制,完善审批流程。建立政府采购合同传阅审核制度,严格审核把关,从流程上杜绝重复支出事项。建立采购合同台账,详细登记每次合同事项,签订合同时,由审核人及时对比,避免出现重叠现象。9月以来签订14份采购合同,均严格按照流程审核签订,无重叠现象。
23.针对财务归档资料不认真问题
一是及时排查更换,确保准确无误。全面排查财务归档资料,已将错误合同替换为正确合同,确保当前归档资料准确性。二是建立审核机制,确保归档正确。建立“双审核”归档机制,制作《会计档案审核表》,移交原始资料归档时,由经办人初核,再由财务档案管理员复核,审核无误后在《会计档案审核表》上签字并随档保存。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24.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谈话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谈话质量。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对谈心谈话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及时提出改进。第三季度以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任开展日常谈心谈话37人次。政治部对谈话记录表及时进行了核查,对个别格式、内容需修改的及时反馈并做好修改。
25.针对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各党支部9月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和各个步骤工作要求的了解和认识。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规范性。在9月的党员大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对开展好2025年度及以后的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党务工作者要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和会后整改、资料归档等各方面工作,全体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逐一进行自评和接受其他党员的评议,如出现未按要求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将当场提醒纠正。
26.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上党课问题
一是加强请示对接,合理安排授课。明确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的要求,加强与党组成员的请示沟通,合理安排授课主题和时间,制定《党组织成员讲党课计划安排表》,并提醒按时完成授课。2025年,5位党组成员完成上党课5次。二是建立约束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对未按计划完成授课的党组成员,由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上党课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
27.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三会一课”。9月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知识,提升了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每年开展至少1次党建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指出并限时做好整改。10月21日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成员上党课等进行检查,当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并要求限时做好整改。
28.针对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不严肃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9月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部下发的干部使用工作流程,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程序的了解掌握及运用。二是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材料质量。制定了《政治部相关材料审核表》,材料需经三重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原则性错误或材料质量不高现象。
29.针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严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提高了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质量。制定了《政治部相关材料审核表》,层层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材料撰写雷同现象。
30.针对出国(境)管理有疏漏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工作。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管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提高领导层面审核把关。组织政治部人员学习上述《办法》,结合9月办理因私出国旅游申请工作,加强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的请示,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全面排查,查漏补缺。9月,对全院干警持有证件情况和出国(境)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排查,更新了登记台账。到行政服务中心对变动人员进行登记或撤销备案。今后,将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或撤销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好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确保形成长效化。
(二)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进翁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各项成果转化,把抓好整改与推动发展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推动翁源检察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翁源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841108;电子邮箱:wyxjcy@163.com。
中共翁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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