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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15:11:29 字号:[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第29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韶关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局拟将9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详见附件),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告期内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林衍丰,联系方式:0751-2839369)


  附件1:翁源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公告表.xlsx

  附件2:翁源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遥感影像图.docx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