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翁源县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1 15:11:29 字号:[大中小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第29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韶关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经调查核实,我局拟将9个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详见附件),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11日。公告期内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林衍丰,联系方式:0751-2839369)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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