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养护用品、气雾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2 09: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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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养护用品、气雾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汽车养护用品、气雾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汽车养护用品、气雾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优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广东优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优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广东优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9′37.727″,N24°24′17.039″)建设汽车养护用品、气雾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666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将现有在建的汽车养护用品由甲类车间A调整至丙类车间A生产,同时产品种类和产量也相应调整。甲类车间A主要用于生产易燃液体产品;(2)将现有已建的气雾剂产品由甲类车间C调整分配至甲类车间B、甲类车间C、甲类车间D、丙类仓库A生产,同时产品种类和产量也相应调整;(3)将现有项目排气筒DA001和DA003对应工艺废气处理工艺由“布袋除尘+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升级改造为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项目新增排气筒DA002、DA004-DA006对应工艺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4)拟取消拟现有项目1台2t/h的燃气锅炉建设,待园区集中供热条件成熟后再接入集中供热管线。本项目员工从现有项目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厂区不设员工宿舍、食堂,只设办公区。项目年工作300天,8小时一班,其中甲类车间A、C和丙类车间A实行三班制;甲类车间B、D实行两班制;丙类仓库A实行单班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9-440229-04-02-93378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清洗废水、去离子水制备清净下水、生活污水和初 期雨水。其中去离子水制备清净下水部分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冷却用水和厂区绿化用水,其余废水进入恒通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甲类车间A、甲类车间B、甲类车间B、甲类车间D、丙类车间A和丙类仓库A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排气筒排放。其中DA001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DA002-DA006 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污染物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限值,二氯甲烷、甲醇和丙酮参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运营期包装废物、滤渣及废滤网、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