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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07 14:54:24 字号:[ ]

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内

环评机构

韶关智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1年4月,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原名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环评批复(韶环翁审〔2021〕4号)。现原批复的环评已过有效期,且受污染土壤处置量、添加比例发生变化,该公司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翁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0′30.720″,N24°30′33.840″)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无新增用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本项目原料总用量及产能不变,生产工艺流程不变,主要变更内容为在原辅材料中添加达到进厂要求的污染土壤(添加比例为水泥生料的1.5%),污染土壤依托厂内现有堆场储存。项目为临时应急工程,土壤全部处置完成后项目相应终止。本项目无新增员工,从原有职工调配岗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运营期无新增废水。现有废水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及仪表冷却排水,经排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要求后经管网回送至增湿塔喷水系统,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窑尾废气,经现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氢、重金属以及二噁英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