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支持企业复工
复产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翁府〔2020〕11 号) 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0 15:37:49 字号:[大中小 ]
点击查看文件: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文件出台
为全力支持我县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特制定《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对政策适用对象进行了界定,从金融支持、税务保障、增加财政补贴、降低用工成本、便利政务服务等5个方面,共21条对我县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支持。
(一)适用对象。我县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
(二)加大金融支持。由县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翁源县支行负责,从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保障企业征信相关权益等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支持。
(三)做好税务保障。由县税务局负责,从税收减免、延期申报缴纳、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支持防护救治税收优惠、支持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提供预约办税服务、免邮发票服务、特事特办服务等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支持。
(四)增加财政补贴。由县财政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从加大技改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租金成本、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协助企业购买防疫物资等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支持。
(五)降低用工成本。由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负责,从降低企业社保成本、缓缴社会保险费、返还失业保险费等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支持。
(六)便利政务服务。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负责,从优化商事登记和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开通许可登记绿色通道、推进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全天候全覆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等对企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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